曾被三司形容爲“本地最糟的醫療失職案之一”,本地首起抽脂喪命事故中的兩名負責手術醫生,昨早在法庭雙雙被控一項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這起轟動一時的醫療疏失案發生在2009年12月30日,死者是楊忠禮太平星房地産投資信托管理(YTL Pacific Star)公司的前總裁王鴻治,終年44歲。
負責抽脂程序的醫生黃明漢(44歲),據之前報道已經遭除牌,而聲稱在旁協助的女醫生是朱秀春(56歲)。兩人昨天早上在法庭面控。
根據控狀,案發地點是位于烏節路國際大廈(International Building)內,兩人合股經營的Reves診所。
朱秀春被指在黃明漢的指示下,在抽脂手術之前爲王鴻治注射了劑量過高的麻醉藥丙泊酚(propofol),導致他進入深度麻醉。
兩人被指都沒有注意王鴻治的情況,造成他氣管受阻而窒息,導致心髒麻痹後喪命。
兩人因案件上庭無數次
這起事件發生後的10年多來,兩人已經爲各種原因無數次來到法院。
根據《聯合早報》當年報道,驗屍庭在2012年10月17日召開長達三周的研訊,一共傳召17名證人,包括六名專家證人。
時任驗屍官楊啓英當時作出結論,指王鴻治是因爲兩名醫生的疏失而死。
兩名負責醫生以及Reves診所後來都被控上國家法院。他們承認未按照程序進行手術,抵觸私人醫院與醫療診所法令。2014年6月23日,黃明漢被判罰款2萬6000元,朱秀春則被判罰款8000元,診所被判罰款6萬元。
管理王鴻治遺産的信托公司Rockwills Trustee在2011年代家屬入禀高庭,起訴涉案的兩名醫生以及Reves診所,索償近1300萬元。
這起民事案2014年8月21日在高庭開審後,高庭法官在2015年5月判家屬可獲532萬余元,但訴辯雙方皆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過後將賠償金額減至326萬元。
接著在2017年12月,醫理會委任的紀律審裁庭裁定,黃明漢與朱秀春嚴重疏忽和違反專業操守,兩人分別被令吊銷行醫執照18個月和六個月。
醫理會認爲刑罰不足,黃明漢則覺得判刑過重,雙雙提出上訴,由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特別庭在2018年9月4日審理。
三司特別庭在同年11月23日發表書面判詞,決定將黃明漢除牌,並且將朱秀春的刑罰增至吊銷行醫執照18個月。三司在判詞中指出:“我們想不出比本案更糟糕的醫療失職行爲。”
三司也指示總檢察署調查涉案醫生的行爲,考慮是否有必要以魯莽或疏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對他們進行刑事提控。
若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兩人將面對的最高刑罰是五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兩人都已經聘請律師,案件下個月2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