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都是通過社交媒體接觸到恐怖主義內容和其支持者,並開始彙款資助。法官下判時說,資助恐怖活動在我國是不被允許的,須嚴懲以防其他有心人效仿。
涉嫌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的三名印度尼西亞籍女傭,其中兩人昨天認罪被判刑。
36歲的雷特諾(Retno Hernayani)承認收款並資助恐怖主義活動,觸犯兩項抵觸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罪狀,被判坐牢18個月。
31歲的圖爾米妮(Turmini)則承認三項同個法令的罪狀,即她欺騙雇主,讓雇主協助彙款,結果被判坐牢45個月。
第三名被控女傭 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
第三名被控的女傭阿甯迪雅(33歲,Anindia Afiyantari)是雷特諾的朋友,她的案件目前還在審前會議階段。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這三人去年9月受到內部安全局調查,並被當局援引內部安全法拘留。她們被發現支持伊國組織和與伊國組織有關聯的印尼激進組織“神權遊擊隊”(Jemaah Anshorut Daulah,簡稱JAD)。
案情揭露,雷特諾早在2012年就認識一名在本地當女傭的同鄉,對方常會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分享與恐怖組織有關的貼文。
當時她不相信也沒有興趣,但卻在2018年改變了想法。她看到一則有關敘利亞婦女與小孩困境的貼文,開始支持伊國組織,並相信該組織宣導的信念。
她開始在個人面簿上分享伊國組織的報道,直到面簿被禁用才轉到別的平台。她甚至使用WhatsApp群組分享伊國組織和“神權遊擊隊”相關的視頻。
2018年4月,雷特諾通過上述同鄉認識一名有意加入伊國組織的男子菲克禮(Fikri)。即便兩人未曾見過面,她聲稱對方如今是她的未婚夫。
去年3月,她和阿甯迪雅及另兩名女傭約見,同意要一起捐款給“宗教慈善組織”(Aseer Cruee Centre,簡稱ACC),以便能幫助參與恐怖活動者的家屬及資助恐怖活動。
她在去年3月至4月間,向阿甯迪雅及另兩名女傭收下100元的“捐款”,加上自己的部分,合共140元彙回國給菲克禮,資助神權遊擊隊。
至于圖爾米妮,她于2018年通過面簿認識一名叫艾迪(Edi)的男子,得知他是神權遊擊隊和伊國組織的支持者,也是ACC成員。
她通過艾迪認識了這些組織,同年9月開始捐款資助。她共五次請雇主幫忙彙錢回國,聲稱接收的銀行賬號是艾迪與她母親的聯名賬號,並謊稱艾迪是她的哥哥。彙款總數約1216元。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出,圖爾米妮與艾迪從未見面,但她深信自己約滿回國後會和他結婚,才會無條件地資助他的一切。
主控官反駁指兩名被告清楚知道“捐款”將資助恐怖組織活動,而她們把錢彙出國後,形成跨國罪案,調查及追蹤變得更加艱巨,因此必須嚴懲。
法官下判時說,資助恐怖活動在我國是不被允許的,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防止其他有心人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