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的重郁症不是導致她犯案的因素,新加坡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庭必須發出明確信息,警惕人們不應私自處置問題。法官表示,被告酒後要開車,警員勸阻卻置之不理,可見她藐視法律,毫無悔意。
侯啓祥 報道
汽車擋路、酒駕和把工人困在高空等,“雨樹女”徐嘉儀一再違法,法官指她毫無悔意,昨天判她坐牢兩周,罰款45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20個月。
被告徐嘉儀(73歲)因揮拳打傷寶馬司機的審訊罪成,今年3月判監四周和吊銷各級駕照六個月後,針對刑期上訴,以患重郁症爲由,要求改爲強制性治療,但上個月被高庭駁回。
換句話說,被告總共得坐牢六周。她將在本月25日開始服刑。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的重郁症不是導致她犯案的因素,新加坡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庭必須發出明確信息,警惕人們不應私自處置問題。
害吊車工人受困高空
強奪鑰匙至今未還
法官說,被告因巴士司機鳴車笛,便用跑車擋路,導致塞車。她把在吊車上工作的工人困在高空,結果得勞動民防部隊把他救下來。被告至今未歸還吊車鑰匙,顯示她毫無悔意。從被告的行爲來看,被告罪責高,造成的損害也大,須判坐牢。
法官表示,被告酒後要開車,警員勸阻,但她置之不理,可見她藐視法律,毫無悔意。
被告是一家建築設計事務所創辦人,她分別在今年7月16日和8月14日承認共八項控狀,包括汽車檔路和騷擾他人、拒絕接受酒檢和酒駕,以及擅闖鄰居家,取走吊車鑰匙,導致工人懸挂高空超過一個小時。她也向鄰居爆粗口,以及開車駛向鄰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
主控官黃國榮副檢察司說,被告只因巴士司機兩次鳴笛,爲了質問對方故意停車擋路,還辱罵對方。案發地點是車水馬龍的烏節路,而且又是交通繁忙時間,被告的反應與事情的嚴重性不成比例,造成了交通阻塞。
主控官指,被告將工人困在吊車上約一小時,拒絕交出鑰匙,導致工人在太陽下曝曬,並且沒水喝。更甚的是,被告至今沒將鑰匙歸還吊車公司。
醫生認爲被告精神狀況
不影響判斷能力
主控官表示,本案沒有求情因素,被告雖患重郁症,但心理衛生學院醫生認爲她的病情跟犯案無關,被告的精神狀況不會影響她的判斷能力。
高級律師斯尼華申爲被告求情說,被告因丈夫有外遇而離婚,深受打擊而患上抑郁症,應該被視爲求情因素。
律師說,被告只有一個女兒,但女兒組織家庭後,被告就獨自一個人與女傭同住公寓。她沒有親戚,跟許多好朋友失去聯絡。
他說,被告已經73歲,曾爲社會做出貢獻,也從事義務慈善工作。被告在2014年之前沒有案底,事後已將吊車鑰匙交給之前的代表律師。她是因爲精神狀況而犯案,目前在吃藥和接受治療,而且已經認罪,以後也不會再犯,懇求法官判處罰款。
被告面對的八項控狀,有四項跟被告家的雨樹有關。由于雨樹樹枝伸入鄰居穆紮伊因的家前院,穆紮伊因擔心家人安全,要求被告修剪枝幹不果,便聘請工人修剪枝幹。2015年2月17日上午,五名工人站在吊車上修剪枝幹,被告開車闖入穆紮伊因的家用髒話罵人,取走吊車的鑰匙,把工人困在高空。穆紮伊向她要回鑰匙,被告不給,將車子駛向擋在車前的穆紮伊因,導致車子碰到穆紮伊因。
2016年6月29日下午,被告被一名巴士司機鳴笛兩次後,邊用法拉利跑車擋路,邊破口大罵巴士司機。
去年1月31日晚上,被告喝了酒,警員勸她不要開車,被告不聽勸告開車離開。警員阻止她駛出大路。被告過後拒絕接受呼氣測試。
被告過後被驗出每100毫升血液裏含超過103毫克酒精成份,超過法定的80毫克頂限。(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