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軍人軍訓中暑身亡一案,涉跑步訓練中違反教程規定的六名新加坡武裝部隊人員,包括連隊的指揮官和安全官,昨天被控上軍事法庭。一旦罪名成立,處分可包括罰款、拘留、降職和行政處分。
六名涉案人員中,兩人是正規軍人,另四人是國民服役人員。國防部昨天回複媒體詢問時指出,武裝部隊特別調查處已完成對六人的調查,並在軍事法庭提控他們。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4月,19歲全職國民服役人員李函軒在參加快步行軍訓練後嚴重中暑不治。國防部長黃永宏之後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時透露,事發前一天,李函軒所屬的連隊進行的部分訓練,違反了安全訓練條例和守則。
兩名被控的正規軍人各面對武裝部隊法令下的一項控狀,他們是25歲的連隊指揮官謝智軒一級上士和26歲的二級上士許仁忠。文告指出,前者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修改訓練計劃,後者則是快步行軍訓練的安全官。
被控的國民服役人員包括莊鵬興三級上士(22歲)、洪凱傑三級上士(24歲)和葉仁傑三級上士(22歲)。這三名分隊長因在跑步訓練中擅自執行懲罰,各面對三項控狀。另一名服役軍人陳觐揚(24歲)則是快步行軍訓練的醫務兵,他涉嫌疏忽導致他人性命受威脅,面對兩項控狀。
涉案上尉刑事案了結後 國防部才展開內部調查
這起案件之前被控上國家法院的陳保樹上尉(31歲),因診斷患末期癌症,上個月初獲無事省釋。他在本月13日逝世。爲考慮到不對任何一方造成偏見,國防部是在陳保樹的刑事案了結後,才對另六名武裝部隊人員展開內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