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男女替人追債,因涉嫌蓄意騷擾和非法集會,在(7月9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媒體《新明日報》報道,13名年齡介于22至48歲的人士在替人追債時,涉及非法集會和蓄意騷擾,將被控上法庭。
據知,這13人來自至少三家不同討債公司,在討債時,涉對欠債人口頭威脅,甚至對他們爆粗口,並且制造混亂。
這13人上庭面控,當中有一部分人涉及在去年7月15日晚餐時間,到惹蘭勿刹泉馨園餐館討債。
根據報道,當時有一組爲數至少五人,身著黑衣的討債人士,在大門外拉起橫幅布條,寫著:“請不要驚慌,合法追債進行中。”
當時,工作人員表示,餐館本來坐滿顧客,追債公司的職員進入餐館後,就大喊某人名字,有些顧客們嚇得馬上離開,一些要上門的顧客也同樣被嚇跑。
過後,一名中年男子和追債公司的員工,在警員的協調下談判,成功協商後,追債公司的職員才願意離開。
根據法令,任何人涉及蓄意騷擾,並抵觸防止騷擾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或被判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若涉及非法集會,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或被判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餐館老板否認欠債
警方當時到場調解
據報道,當時在惹蘭勿刹的討債公司員工說,債主是以個人名義借了五萬元給欠債人,可是後者遲遲沒還錢,債主于是委托討債公司,他們就依據欠債人公司的注冊地址找人。
餐館老板當時說自己沒有欠債,不知道爲什麽會有另一間公司注冊在相同地址。此外,討債人員也聲稱沒有騷擾餐館,反倒是餐館員工先發飙,因此才會起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