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延長免費銷毀非UL2272認證電板車的期限至7月1日,給予公衆更多時間采取行動。
陸交局去年9月宣布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須符合UL2272防火標准的期限,提前半年實施。從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代步車都須符合這個防火標准。
根據陸交局早前指示,車主在3月31日前須把非UL2272認證的電板車交由給當局安全銷毀。該局昨天在面簿官方頁面上更新說,將延長這個期限至7月1日,讓車主有更多時間采取行動。
此外,陸交局也提醒公衆從7月1日起,若在腳車道和公園連道駕駛非UL2272認證的電板車,將觸犯法律。
車主可在7月1日前,把不合規格的器材帶到指定回收處或陸交局新民通道辦公室,以便安全銷毀。欲知詳情,可上網go.gov.sg/pmddisposal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