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已婚婦與當精神科醫生的情夫撕破臉後,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舉報情夫與一名外科醫生,指兩人串通占多名女病人便宜,和她們發生不當性行爲。外科醫生入禀法院起訴女子誹謗,原本敗訴的他昨天獲高庭裁定上訴得直,女子須爲其誹謗行徑做出賠償,具體賠償額有待日後估算。
高庭法官施奇恩指出,沒有足夠證據說明女子張思瑩對精神科醫生陳恒甯與外科醫生王建平的指控是真實的。首先,張思瑩自己不算是陳恒甯的病人,盡管兩名醫生曾私下商量如何誘使一名女病人上床,但沒有證據顯示兩人串通對多名女病人下手。
不過,法官認爲,兩名醫生私下的通訊內容揭露了他們的真面目。兩人或許是能幹的醫生,個人性生活也屬私事,但明目張膽地把女性當性玩物的行爲,玷汙了他們的專業名聲,到頭來是一場“得不償失的勝利”。
張思瑩在2018年6月向醫藥理事會投訴陳恒甯與王建平,指兩人串通占多名女病人便宜。她稱兩人利用自己行醫的名譽,物色容易“下手”的女病人,然後交換病人與同事的信息以滿足他們不道德的欲望。她以自己爲例說,陳恒甯便是在知道她情緒不穩定和服藥的情況下占她便宜。
根據昨天發出的書面裁決,陳恒甯與王建平是好朋友,前者在2017年1月與已婚的張思瑩發生婚外情,當時張思瑩在康生醫院當業務發展經理。2018年4月份,兩人到布拉格旅行時,張思瑩找機會偷看陳恒甯的手機,結果讀到陳恒甯與王建平之間的大量手機短信,揭露兩人大聊與不同女人上床的性事。
部分短信內容包括兩人炫耀與不同女人上床的“戰績”、王建平埋怨陳恒甯沒介紹女性給他認識,以及商討帶著各自的性伴侶一起性交的可能性。
張思瑩大發雷霆,拍下手機短信爲“證據”,威脅陳恒甯要揭發他的醜惡行徑。陳爲此寫了道歉信,並建議做1萬元賠償,但張思瑩未接受。她連發電郵給陳恒甯的同事與上司揭發他的行徑,並且向王建平的妻子告發。
施奇恩法官說,張思瑩必須提出充分證據來說明她對兩名醫生的指控有憑有據,否則她的言行就構成誹謗。法官認爲,從手機短信內容來看,陳恒甯與王建平確實不斷在物色可以與他們發生性行爲的對象,但不足以說明他們串謀來占多名女病人的便宜。
首先,法官解釋,以張思瑩的情況而言,她與陳恒甯先是情人,之後陳恒甯才爲她開配抗焦慮藥物。交往期間,張思瑩沒有投訴“被占便宜”,直至發現手機短信內容,得知陳恒甯背叛她之後,才覺得自己受害。若說陳恒甯做出背叛行爲,他所背叛的是與張思瑩之間的親密關系,並非醫生與病人的關系。
法官:商討性誘女病人 兩醫生雖未下手名聲已毀
不過,法官指出,陳恒甯與王建平確實曾針對一名當房地産經紀的女病人交換信息,並且商討如何讓她“上鈎”,例如由陳恒甯假裝有興趣買房,這無疑是不道德的行徑。可是綜合所有證據,兩人只串謀占這名女病人的便宜,而非張思瑩所指控的對多名女病人下手。
法官說,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王建平被迫把手機短信與私生活曝光,但正是一個人私下所說的話,才能顯露他的真面目。兩名醫生在專業生涯以外與不同性伴侶所做的事,是他們個人的選擇,“但陳恒甯與王建平沒有任何值得驕傲的理由,他們三人當中,沒有人在道德上取得勝利。”法庭也對張思瑩發布禁制令,不准再對王建平散播構成誹謗的言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