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在拉紮魯斯島群聚一案,昨天首名被告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
認罪的是32歲的英國人戈爾德(Paul Jonathon Gold),面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名。
另11被告面對同樣罪名
另外11名被告面對的也是同樣罪名,他們分別是娜塔莉(29歲)、特林明(31歲)、亞曆山大(32歲)、洛伊(31歲)、拉吉瑟(31歲)、佐伊(30歲)、羅斯(31歲)、海倫(30歲)、丹福德(32歲)、李布爾(32歲),以及阮氏秋荷(31歲)。他們還未認罪,案件有待審理。
根據案情,12名被告是在今年8月8日早上11時左右,從新加坡本島乘搭渡輪到聖約翰島。他們接著徒步到拉紮魯斯島遊玩,約傍晚6時通過聖約翰島離開。
主控官指出,娜塔莉拍下了衆人群聚遊樂照片,上載至社交媒體,造成了不小的恐慌。
他說,雖然控方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們全程都是超過五人聚會,但有好幾張照片都是超過五人一起拍,而且他們一起登陸及離開島嶼是事實。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去年來到新加坡,在某家跨國企業工作,但這次的事件害他得離職,請求法官考慮到他及早認罪,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