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我國高等學府總共處理172起涉及學生和教職員性相關不當行爲的紀律案件。也就是說,從2015至2019年,每1000名學生和教職員工中,就有0.21起此類案件。
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昨日在國會回應有關新加坡國立大學前男教員行爲失檢事件時透露上述數據。她同時強調透明溝通的重要性,指出高等學府應在確保社區安全,維護受害人隱私,以及不影響警方調查的前提下,保持即時開放的溝通態度。
“我們一致認爲,溝通是重要的。我們將要求高等學府在這方面做得更多。”
孫雪玲補充道,高等學府是重要的公共機構,在保持高學術標准和專業精神外,也應負擔起照顧學生的義務。當局對于任何違反行爲准則的學生或教職員工都是零容忍的態度,學校也會立刻給予他們停學或開除等相應懲罰。此外,這些事件的調查一般分爲兩種途徑,除學校本身的紀律委員會外,還有獨立的刑事司法系統。當涉及嚴重行爲時,警方會作爲獨立的一方介入調查。
孫雪玲說:“學校會立即要求被指控的人暫時離開校園……如果案件涉及來自同一所院校的學生或工作人員,學校也可禁止被指控方與提出指控的人接觸。”
議員陳浍敏(義順集選區)和何廷儒(盛港集選區)也就如何讓如中學生等年紀較輕的學生學習性知識,從而保護自己提出疑問。
孫雪玲指出,教育部非常重視對學生的保護,在中學就有接受過專門訓練的性教育教師,通過特定情境教學,讓學生了解如何應用課堂所學來保護自己。“不同的年齡段,對性的理解是不同的……所以我們以具針對性的方式提供性教育。”
學校會立即要求被指控的人暫時離開校園……如果案件涉及來自同一所院校的學生或工作人員,學校也可禁止被指控方與提出指控的人接觸。
——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