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去年共發生400起自殺死亡事件,今年截至9月則有166起。
內政部兼永續部政務部長陳國明日前在國會答複穆仁理(武吉巴督區)的口頭詢問時說,今年的數據只是初步估計,仍需由驗屍庭研訊等程序來判斷每個個案的情況和死亡原因。
穆仁理想知道,自從企圖自殺不再列爲刑事罪名後,企圖自殺的情況是否有改善。
國會去年已通過刑事法改革法令,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廢除企圖自殺罪。警方在今年1月至9月之間接到1800起企圖自殺的報案,高于2017年至2019年的每年平均1200起。
但陳國明指出,今年的這些企圖自殺案件,不只包含付諸自殺但不遂的人,也包括那些只産生自殺念頭的人。在政府廢除企圖自殺罪之前,企圖自殺的定義爲不只意圖自殺,還進一步做出自殺行爲。
“刑事司法制度不是處理自殺者的最佳途徑,這些人經常處于嚴重的困境中。廢除企圖自殺罪能減少人們對自殺者的負面印象,並鼓勵有自殺傾向的人盡早尋求幫助。”
他也說,自殺的原因是多方面且複雜的,政府將繼續努力預防自殺行爲和調整作業方式,爲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