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政部提供的數據,截至今年2月23日,政府已在租金減免框架下發出11萬6946份現金補助通知給符合條件的業主,發放的現金補助共9億4700萬元。
自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生效10個月以來,至少有8655個受疫情沖擊而陷入困境的個人與中小企業提呈了援助通知,延後履行合約義務。
該法令于去年4月20日生效,律政部之後陸續在法令下推出更多援助措施,包括去年7月生效的租金減免框架,以及今年1月生效的合約調整框架。
根據律政部提供的數據,截至今年2月23日,政府已在租金減免框架下發出11萬6946份現金補助通知給符合條件的業主,發放的現金補助共9億4700萬元。
此外,在合約調整框架早前生效的六周內,共有493家小型和微型企業在網上提呈了談判通知,與合約方重新商討合同條件。
其中,有372份談判通知涉及期限不超過五年的非住宅不動産租約或執照,其余分別是産品和服務買賣合約(49份)、商用車輛、廠房或機器的租賃協議(37份),以及商用車輛、廠房或機器的分期付款租購或有條件銷售合約(35份)。
除了透過該法令推出援助措施,律政部今年1月也另外推出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幫助有需要的小型和微型企業更快重組債務或結束營業。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律政部開支預算時指出,來自公共和私人領域的專家及業界人士在如此短時間內合作出台上述措施,反映出衆人之間的信任與牢固關系。
針對議員穆仁理(武吉巴督區)詢問律政部是否有意繼續推出新措施,唐振輝說,律政部將繼續留意現有援助措施的落實成效,若有必要會作出調整。“如有需要,我們也不會逃避推出更多措施。”
穆仁理也再次建議律政部擬定日後有需要時可快速動用的法律,以便爲下次危機做准備。
唐振輝:每次危機規模不同 提前擬定法律未必有效
對此,唐振輝指出,每次危機的規模不同,正如政府在2003年沙斯期間就並未推出這類幹預措施,而且盡管法律背後的用意是好的,卻未必足夠細致和具針對性,或無法有效應對下一場危機獨有的挑戰。
即便如此,政府此次盡速應對冠病的經驗,將有助提升未來應對危機的反應。唐振輝說:“若未來真的有必要,我們確實有信心能夠以類似方式應對。”
距離首次推出冠病法律已有近一年的時間,眼下或許是個合適的時機,講述這些措施的有效性和收集到的反饋。它們是否達到部長預期中的效果?鑒于我們仍未從疫情帶來的經濟影響中脫離困境,我們在未來可期待什麽樣的額外法律措施?
——議員穆仁理(武吉巴督區)
法庭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須關閉數周,過後繼續限制實體聆訊和櫃台服務……鑒于冠病疫情,法庭通過Zoom等遠程方法審案,我在想,到底有多少個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有這樣的資源來使用這個選項?
——議員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