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筠 報道
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的架構,是以“亞細安加一”機制爲基礎,由亞細安最早推進,並非如輿論所說由中國牽頭。
領導新加坡團隊進行RCEP談判的蘇萊曼·穆罕默德(Sulaimah Mahmood)見證了協定從成型至簽訂的過程。她日前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指出,有報道稱RCEP是由中國主導的說法是錯誤的,亞細安早在2006年就開始針對這個新架構進行討論,並已分別同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印度和中國達成“亞細安加一”的自貿協議。
63歲的蘇萊曼現爲貿工部亞細安與東南亞及大洋洲司高級司長。她說:“亞細安意識到個別自貿協議的條例並不統一,打個比方,如果把一支筆出口到韓國,得遵循一套條例,如果出口到日本,又得遵循另一套條例。有鑒于此,我們想要找出整合這些條例的最佳方案,爲企業提供便利。”
亞細安後來展開兩項研究,探討最有利該區域的架構。RCEP的協商于2012年正式啓動,當年參與國家包括亞細安10國,以及中國、日本、韓國、澳洲、新西蘭和印度,總共16國。印度在最後關頭退出RCEP談判。
經過長達八年的談判,新加坡和14個夥伴國達成的RCEP終于在本月15日簽訂。這個自貿區的經濟總值占全球國內生産總值(GDP)的29%。
在協定下,RCEP成員國之間將消除至少92%貿易品的關稅。蘇萊曼透露,大家起初的抱負更大,希望消除100%貿易品的關稅。不過,由于一些貿易品如農業、汽車以及化學産品等屬于敏感領域,各國最終采取折中的做法,以“亞細安加一”自貿協議作爲參考。
有評論稱RCEP並非完美,蘇萊曼坦言,盡管不完美,但卻是實際的。
根據指導原則,協定須顯著優于“亞細安加一”自貿協議。整體而言,某些方面確實較好,如統一了各成員國的原産地規則。
亞細安是以單一個體進行協商,如何讓這10國達成共識是莫大挑戰。蘇萊曼說:“亞細安各國處于不同經濟發展階段,我們必須顧及這10國的需要、利益和敏感課題,從中達成共識並發表亞細安的立場。”
以電子商務爲例,有些亞細安國家根本沒有這方面的管制。參與相關協商的貿工部中新(重慶)互聯互通項目辦公室副司長陳琳珊(40歲)說,談判時須了解現實限制,由于需時間立法或建立監管制度,協定會作出過渡性的安排,讓成員國有時間履行承諾。
蘇萊曼在貿易磋商方面有超過30年的經驗。對她而言,RCEP的談判具挑戰性,團隊原本希望在五年內完成,但事與願違。“八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我對協定最終達成並簽訂感到非常高興,但工作並未結束,下一步最重要。我們必須確保協定獲核准才能開始執行。”
RCEP生效須有至少六個亞細安成員國和三個自由貿易協定的夥伴國向亞細安秘書長提呈核准書,新加坡希望協定能在一年內核准,但迹象顯示很可能需要兩年時間。
印度退出RCEP談判
蘇萊曼感震驚失望
印度退出RCEP談判出乎意料,這讓身爲首席談判員的蘇萊曼深感震驚和失望。
印度因擔心簽訂協議後中國商品大量湧入沖擊國內企業,去年底宣布退出RCEP談判。該國由始至終都參與了所有章節的談判,沒有人會料到它會退出。
當印度總理莫迪表示無法加入RCEP時,蘇萊曼說她“震驚到全身僵住”。她說:“我花了幾天時間才接受這個事實。不過,各領導人的指示是要我們繼續完成談判,並計劃在今年簽訂。與此同時,也要解決印度提出的課題。”
盡管印度沒有加入,RCEP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貿區。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蘇萊曼認爲重要的是提醒彼此不忘初衷,制定互惠互利的協定。
RCEP的形成引起全球關注,已有一些貿易夥伴詢問能否參與。蘇萊曼透露,貿易談判委員會將討論納入新成員的標准和程序,如考慮它們是否須是亞細安自貿協議的夥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