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終于同意中國最受歡迎的電子支付平台之一微信支付(Wechat Pay)在印尼的運營。使用快速響應(QR)碼系統的支付應用程序在與PT Bank CIMB Niaga Tbk達成合作協議後,已獲准在印尼運營,他們的支付系統將遵循快速響應代碼印尼標准(QRIS)。
印尼中央銀行副行長蘇庚至安塔拉周三在雅加達表示:“我們與微信就使用QRIS的支付方式簽署了一項協議,這是BUKU IV類銀行與QRIS就使用QRIS的支付方式簽署的協議。”(BUKU IV銀行是指根據經營活動(BUKU)名單,該銀行屬于IV類商業銀行。)
此前印尼國家銀行董事總經理阿瑪德曾經表示,該公司很大可能會放棄與微信支付(Wechat Pay)和支付寶(Alipay)合作。因爲印尼政府要求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如果想在印尼開展業務,則必須與第四商業集團中的印尼銀行合作。
如今印尼央行同意微信支付在印尼運營,作爲微信支付的老對手支付寶卻未得到印尼央行尚申請許可,在東南亞移動支付市場的爭奪中,支付寶無疑被微信支付甩開了了一大截。因爲印尼是東南亞國家中經濟體量最大、人口最多潛力最廣的國家。
而微信支付在獲得印尼央行批准之前,就曾在巴厘島開展業務,成功吸引中國遊客在島內活動中使用他們的支付平台。但印尼央行與巴厘島省政府對爲微信支付在印尼的業務提供便利的零售商采取了行動,因爲它尚未達到條例中列出的要求。
微信支付作爲一家外國支付服務提供商,必須遵守2019年第21/18/2019年理事會成員條例關于實施國家支付快速響應代碼標准的規定。在PADG中,提到他們必須與一家Buku IV類銀行建立合作,才能被列爲國內支付服務提供商。
印尼中央銀行副行長蘇庚至安塔拉表示:“第18和第19條重申,使用資金來源和/或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領土以外發行的支付工具進行的二維碼支付交易,必須與Buku IV銀行合作進行。”
正在與外國支付服務提供商合作的Buku IV銀行將從外方手中獲得流程和交易。同時,它還收取資金,並以最低30%的比例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