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判刑框架經檢討 近期三案例“高學曆罪犯”刑罰會否不同

2021 年 3 月 13 日 kop侃球

以下三起近期案件的判刑曾引發公衆熱議,不少人認爲判決太輕,也質疑一些罪犯是否因學曆高而被輕判。政府于2019年修訂《刑事法典》,加上本次檢討結果,如今這些案件是否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案例一

當年22歲的新加坡國立大學生蕭凱元(譯音)在地鐵車廂和地鐵站內,三度非禮一名女子的大腿和臀部。 

2019年9月,他被判緩刑監視21個月,緩刑報告指他在學業成績好、有出人頭地的潛能。

總檢察署提出上訴,高庭基于事件在公共交通上發生,而且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罪犯有非常強烈的改造傾向等考量,改判他坐牢兩周。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這項判刑是合理的,換作目前也不會改變。

■案例二

當年22歲的國大牙科學院學生殷子勤(譯音)因不甘女友提出分手而對她動粗,用雙手掐住她脖子,還用拇指緊壓她的左眼,導致她左眼流血並昏迷。

去年7月,他被判12天短期拘留令、五個月日間報到令和80個小時社區服務令。由于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這項判刑是依據當時的法律條文而定。

若這些行爲發生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後,在修訂後的《刑事法典》下,蓄意傷人罪的最長監禁期從兩年增至三年,罪犯也可能因爲傷害與他有親密關系的受害者,面對蓄意傷人罪最高刑罰的雙倍。

若是如此,他可面對長達六年監禁、罰款多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並且不符合被判處社區刑罰的資格。社區刑罰一般僅適用于監禁期不超過三年的罪名。

■案例三

新加坡管理大學畢業生洪啓通(譯音)在實習期間,用手機偷拍女同事如廁。

去年7月,23歲的他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和130個小時社區服務令。總檢察署提出上訴,但被高庭駁回。

在《刑事法典》最新修訂內容生效前,偷窺一般以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提控,罪成可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目前,偷窺(voyeurism)已被列爲特定罪名,相應最高刑罰翻倍,即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還有可能被判鞭刑。

此外,總檢察署一般會反對讓偷窺罪的罪犯被判處緩刑監視或社區刑罰。

相關文章:

  • 尚穆根:將探討加重 涉兒童色情內容罪行刑罰
  • 新加坡擬對《刑事法典》進行修正,非禮罪的最高刑罰將加重
  • 《刑事法典》檢討今年內完成 委員會將邀公衆提意見
  • 新加坡擬對《刑事法典》進行修正
  • 新加坡國會廢除377A條文,修憲保婚姻定義 李顯龍:是重要裏程碑
  • 菜品明明沒問題,為何客人說不好?(廚師一定要看看)
搞笑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5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