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調查爆炸的情況與原因、建議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審查由總檢察署政府律師提交的證據,以及向人力部長提呈調查結果與建議。
梁偉康 報道
爲徹查大士廠房可燃粉塵爆炸事故而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昨天正式展開工作,調查過程估計需要三到六個月。
位于大士11道第32E座的Stars Engrg公司廠房,上個月24日發生因可燃粉塵爆炸引發的火患,造成三死五重傷。
人力部事後在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下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由高級地方法官王賢山擔任,成員包括新加坡石油化學工廠公司總經理黃訓儉,以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首席創新官兼化學與工程科學研究院(ICES)執行董事彼得·納格勒(Peter Nagler)。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調查爆炸的情況與原因、建議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審查由總檢察署政府律師提交的證據,以及向人力部長提呈調查結果與建議。若地方法官認爲有必要就這起事件對任何人提出刑事控訴,也應將調查報告副本發給檢察官。
國防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紮吉哈昨天與調查委員會成員、人力部調查員、政府律師,以及民防部隊和警察部隊代表一同視察事發現場,檢查發生爆炸的攪拌機。
紮吉哈指出,這是我國多年來最嚴重的一起工業事故。最近兩個月發生多起工作場所意外,當局高度關注這個令人擔憂的現象。
他透露,五名在事故中受傷的工人都已從加護病房轉入重症病房。
他說:“我們決心讓新加坡成爲最安全的地方之一。尼诰大道地鐵環線工地塌陷事故至今,本地的工業意外死亡率從每10萬名工人中4.9起,降至每10萬工人中1.1起。我們希望保持這個紀錄並做得更好。”
紮吉哈:雇主不應讓員工
承受不必要風險
紮吉哈進一步強調,雇主不能因爲趕工程或是以中小企業缺乏資源爲借口,令員工在工作時承受不必要的風險。本地有不少資源協助企業保持良好的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標准。
他說:“我們明白疫情爲雇主增加了不少新限制……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用給予員工應有的培訓。如果需要任何員工代班,也應確保他們已經掌握相關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