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探討加入《海牙送達公約》(Hague Service Convention),正與利益攸關者商談其實用性,以及使用公約時的實際步驟。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日前在國會回答武吉巴督區議員穆仁理有關政府對公約立場的詢問時說,透露上述消息。
這項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的國際公約,旨在通過簡化並加快有關程序,讓各地可相互提供司法協助。
公約于1965年在荷蘭海牙通過和簽署,1970年生效。
唐振輝談到新加坡與國際司法組織的合作時,也提到新加坡致力于成爲國際法治事務的思想領袖,並舉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新加坡調解公約》爲例,說明公約至今是新加坡人的驕傲。
去年6月,新加坡成爲全球首個與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簽署示範協定(Model Agreement)的國家,讓該法庭及屬下分庭可在德國漢堡總部以外的地點審理案件。
唐振輝也提到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的成果。截至去年10月底,國際仲裁中心接獲1005個個案,首次超越1000個,國際調解中心去年則接獲43個個案,也是有史以來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