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陸兆福今天在馬來西亞車業總會(車總)第41屆常年會員代表大會上致開幕辭時表示,過去常常接到車主投訴,因爲四輪驅動車的後車廂載送貨物,結果遭交警攔截,還被抄牌。對此,他已經向陸路交通局發出指示,四輪驅動車車主也可以在沒有申請商業車執照下,載送私人用品。
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指出,私家四驅車若沒有載物超重或爛用爲商業用途,警方不應該向車主開罰單。
“人家買了四輪驅動車,卻不允許人家載貨,是很不邏輯的。”
“我已經向陸路交通局發出指示,車主載自己的貨品、私人用品都好,都不應該被開罰單。”
他指出,交通部已經指示陸路交通局總監向警方傳達,畢竟四驅車車鬥的設計,就是方便車主可以載物,
車主若只載私人物品或是小工具並不成問題,但是執法單位向有關車主開出罰單,卻是一項不實際的做法。
陸兆福今日爲馬來西亞車業總會第41屆(2019年)常年會員代表大會主持開幕,並針對大會提案內容作出回應。
有關提案是由彭亨州所提呈,內容:呼籲允許彭亨州的四驅車和SUV車主載送個人物品,不開罰單。
彭亨摩托汽車貸款公會收到用戶和汽車經銷商的投訴,客戶拒絕購買四驅車SUV。
這是因爲警察對載送非商業用途的貨物,例如:
行銷商品、魚類容器、一包水泥和食品等的四驅車車主開罰單。這導致市場上四驅車/SUV銷售下降了70%。
陸兆福也在稍後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有關的指示並非讓車主可以爛用便利,因爲車主若載物超重,或在沒有注冊的情況下將四驅車作爲商業用途,仍是違規。
他坦言,根據了解的確有四驅車車主因載送少許私人物品而被警方開除罰單,並且被提控上庭。
他說,如果車主只是載送一些私人物品或是小工具都要受到相關單位的嚴厲執法,是不合理做法,故此要求執法人員可以彈性執法。
他也呼籲,若警方仍持續向私人四驅車車主展開嚴厲執法,可以透過公會或是向其辦公室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