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新加坡首起電動踏板車奪命案件,撞死勿洛“冰箱安娣”的20歲肇事騎士今早一身黑面控,左手腕戴上護套,神情迷茫。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9月21日晚上11時,人稱“冰箱安娣”的王美英(65歲,包裝員)騎著腳踏車回家時,在勿洛北第3街539座組屋前的人行道,被一輛電動踏板車撞飛,重傷送院,5天宣告不治。
肇事電動踏板車騎士洪啓文(20歲)今早在兩名親友的陪同下出庭,他打扮得一身黑,包括戴上黑色帽子,神情顯得暗淡。
騎士被控上法庭。(取自面書)
他共面對1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和抵觸兩項活躍通勤法令。
根據控狀,洪啓文在案發當日10時23分騎著電動踏板車,時速高達每小時28公裏,撞飛王美英導致她重傷不治。
另外,洪啓文的電動踏板車被發現重達44.2公斤,超過法定重量一倍多;寬度則是72.5公分,超過法定寬度的70公分。電動踏板車也被發現未跟有關當局注冊。
洪啓文在被控的過程中不斷抿嘴顯示不安,左手腕也戴著護套,案件將在本月25日過堂。
控方要求調高保釋金
被告有意認罪,將申請義務律師爲他辯護,控方則要求調高保釋金。
洪啓文今早出庭沒有代表律師,他表示有意認罪,稍後會向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申請義務律師爲自己辯護。
原以5000元保釋在外的洪啓文,今早被控方要求將數額上調至1萬5000元。申請獲法官批准後,基于洪啓文年齡小,需父母爲他擔保。
可洪啓文父母沒有陪同出庭,需等待父母將他保釋出庭。
死者王美英。(檔案)
逾7萬人聯署要求禁止
事發後已有超過7萬人上網請願要求禁止個人代步工具。
這起案件獲得全國關注,而隨著王美英逝世,在change.org呼籲當局禁止個人代步工具的請願也暴增,截至今早共有超過7萬5000人上網簽署。
政府則在上周二宣布,全面禁止電動踏板車在人行道使用,只能在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騎行。
違例者將面對罰款高達2000元(約6000令吉)或最長3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被告所面對的三項控狀以及最高刑罰:
1)刑事法典304A(魯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長5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2)活躍通勤法令(電動踏板車的重量和寬度違規):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不超過5000元罰款、最長3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3)活躍通勤法令(電動踏板車未注冊):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不超過2000元罰款、最長3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騎士被控 王美英家屬不知情
“冰箱安娣”王美英的弟弟受訪表示,對于電動踏板車騎士今早在法庭被控的事情並不知情。
他指出,在巴西立仍然還會看到許多個人代步工具,尤其是星期五星期六的時候,情況並沒有改善。
他表示,希望騎士可以被重判,以警醒他人。
弟弟告訴記者,騎士至今仍未出面道歉,家人如今還沒有走出悲痛,他不會原諒騎士。
他說:“姐姐就跟媽媽一樣,那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離開了,我本人不會原諒他。”
由于家人見到姐姐時,她已昏迷不醒,沒有一個交代,弟弟表示如今仍然最想知道的還是當天到底發生什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