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甘被打一拳,抓著對方猛打4拳。 (檔案示範照)
(新加坡17日訊)阿叔在咖啡店見女友與兩名青年喝酒,醋意大發直接揮拳打其中一名大馬青年,青年當場被激怒將阿叔壓倒在地暴打。
結果,他們都被控上庭,一人被判罰款1500元(約4500令吉),另一人被判坐牢3個月。
《聯合晚報》報導,大馬青年莫修關(32歲)承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昨天被判坐牢3個月。
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11日淩晨4時40分,地點是紅山景第115座組屋咖啡店,傷者是60歲的黃康勇。傷者的女友在咖啡店工作。
被告當天淩晨12時下班後,與同事到咖啡店喝酒,遇到傷者的女友,于是一起喝酒。
約4小時後,傷者到咖啡店找女友,撞見她與被告等人在喝酒,頓時醋意大發,二話不說上前一拳打向被告,導致被告從椅子跌坐在地。
被告不甘被打,抓著傷者不放,並連揮4拳。
警察到場時,被告正壓在傷者身上,並抓著他的衣領,傷者滿臉是血。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傷者先動手打被告,被告因而被激怒,並沒有意圖將對方打致重傷。
控方駁斥,被告雖然被打,但他可以選擇以非暴力方式解決,且隨時可以停手,但他卻沒有這麽做。
法官下判時也指出,傷者朝被告打一拳,卻反遭被告連續4拳重重打在臉上,可能造成頭部受傷。傷者早前也因蓄意傷人而被判罰款1500元。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