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大學生當援交女,酒店約見男顧客,指對方謊稱是警察,亮刀威脅,再霸王硬上弓。
被告是32歲的黃奕耀(譯音),面對5項包括嚴重強奸、嚴重性侵及假扮警員的控狀。
被告不認罪,案件昨天開審。
被告涉嫌假扮警察,強奸了女大生。(檔案示範照)
據控方開庭陳詞顯示,受害者是一名現年25歲的本地女大生,案發時是名兼職大學生,也是名提供性服務的兼職陪遊。
2019年2月21日晚上8點,女大生照著經紀人給的指示,到甘榜峇魯路的海苑旅店(Harbour ville hotel)開房,等待顧客。
被告不久後出現,在沖完涼後赤裸出來。被告聽到女大生要求他先支付450元(約1350令吉)後,突然回到廁所穿衣服,並向女大生出示名片夾,稱自己是名警察。
被告逼女大生交出手機,並打電話給女大生的經紀人,說女大生不舒服,當晚無法再接客。
被告後來要女大生到酒店櫃台要求換房間,之後被告用手機錄下他與女大生之間的對話。
被告稱自己是警察,如果女大生要離開的話,就必須爲他提供性服務。
女大生堅持不肯,硬是要求查看被告證件。被告只好使出殺手锏,亮出一把瑞士刀,並令女大生關燈,否則便會傷害她。
女大生擔心自身安危,只能乖乖就範,被逼與被告發生性交和口交。
被告得逞後跟女大生交換電話號碼,送她回家,還提議與對方同居。
被告在女大生胸部射精後,看著女大生到浴室沖涼。女大生原本趁被告沖涼時逃跑,但她還來不及穿好上衣,被告已沖完涼。
被告這時向女大生坦承自己不是警察,並提議與女大生同居。
女大生爲了逃走,稱自己要在午夜前趕回家交作業。被告于是與女大生交換電話號碼,並拍下女大生的身份證。
被告給了女大生40元(約120令令吉),還堅持送她回家。
被告與女大生搭德士到後者住處,甚至在女大生住家門外,親了女大生道別。
用暗號向友人求救
女大生到家後撥電報警稱遭強奸,警方將被告逮捕後從他的內褲驗出女大生的DNA。
女大生起初與被告僵持不下時,曾偷偷傳短訊給朋友求救,暗號是“哥們,我今晚有事無法赴約”,不過朋友來不及解救。
女大生事後回到家,打電話給朋友說自己遭強奸,之後再撥電報警。
警方在當天早上8時05分,在香港街的背包旅館逮捕被告。
警方從他的內褲, 驗出女大生的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