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不滿6歲和4歲小姐妹吃飯和做作業時不聽話,緬甸女傭一個月內至少10次使用遙控器、手機和掃把棍等至少9種器具虐打小姐妹,昨天被判坐牢14個月。
《聯合晚報》報導,27歲被告面對14項虐待兒童控狀,控方以其中6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去年4月6日至23日,在蔡厝港一帶的雇主家中,負責照顧兩名當時6歲和4歲女童,結果她卻虐待兩個可憐的小姐妹。
案情顯示,6歲女童發育遲緩,被告多次不滿小姐妹吃飯和做作業時不聽話,使用至少9種器具來“教訓”小姐妹,包括金屬湯匙、鉛筆、硬皮書、遙控器、鉛筆盒、塑料盒、手機、掃把和拖把。
被告在去年4月6日第一次動手,她先在傍晚6時許用鉛筆盒和手機敲打6歲女童的頭,長達1小時。約50分鍾過後,又開始掌掴她、用掃把毆打她的頸項和頭部,還用手機打女童的臉頰和頭。
其中,被告3次虐打妹妹後,便不再對妹妹下手,反而把矛頭指向姐姐,多次粗暴地拉扯她的頭發,推她的頭撞桌子,甚至用遙控器敲她頭超過25次。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她親自求情時表示,她當時要忙著做家務,還要照顧兩個女童,其中一人還是發育遲緩,因而導致她倍感壓力,當時只是“輕微”拍打小姐妹,因此沒有造成任何嚴重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