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出國工作,聽起來很風光?
但對于客工來說,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大多都爲了賺更多錢養家,而飄洋過海謀生。有的爲了省錢租“豬仔屋”居住,有的公司爲了省錢而提供“豬仔屋”給他們住宿。因爲互惠互利,即使住宿條件極差,這些客工大多不會吭聲。
住宿條件有多糟糕?
蟻粉看看下面照片自己感受一下。
(聯合晚報)
位于小印度的客工宿舍,三房式大小的宿舍住了超過40人。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有床、有燈、有地板,有煮飯的角落,頗像“高檔”的貧民窟。
客工們每人只有一個小床位,睡雙人床上鋪的,衣服就往頭上搭起的竹竿挂;睡下鋪的就在雙人床的支架上挂,其他家當就往床底塞。挂起來的衣服剛好充當了大家的“窗簾”,衣服背後就是僅有的“私人空間”。
乍看下房內沒有椅子桌子,看來客工在地板上煮好飯,就往床上一坐解決溫飽。
不難想像,40個人住在這個空間裏,排隊沖涼是一個問題,睡覺時頻頻聽到有人起身去夜尿,空氣中也會彌漫著男人味,還有震耳欲聾的鼻鼾聲,而且電源插座也會超負荷容易引發火患。
(聯合晚報)
這間位于芽籠的兩層樓單位的宿舍,按條規只能夠允許入住6人,但實際上卻住了近50名客工。
除了二樓是宿舍,屋頂竟然暗藏閣樓,住著其中的20名客工。想想看,客工每天都要爬這條又陡又窄的木梯才能回“房間”,20個人爬上爬下,屋裏應該會回蕩著咯滋咯滋的聲響(天花板能不能承重又是另一個問題)。
細心的蟻粉應該會注意到房子的牆壁年久失修,裏頭的水泥鋼筋都外露了。(聯合晚報)
閣樓利用木板隔出兩個房間,這間“㓥房”更像是貧民窟。
房間一:
(聯合晚報)
客工連個床位爲都沒有,直接睡在地板上,更談不上隱私了。合適的挂衣服的地方更是奢侈,只要可以挂的位置(門上,牆壁上……)全挂滿衣服。
住了20人的閣樓幽暗悶熱,也只能打開房門睡覺,讓空氣稍微流通一點。
房間二:
(聯合晚報)
住閣樓的他們,連挺直腰板走路的人權都沒有,只能彎曲著身體走到自己的床位上睡覺。
閣樓的四壁以易燃的木板制作,還可以看到外露的電線,一旦發生火患,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其實,早在2017年5月,本地私宅的租戶人數限制早已從8人減至6人,除非租戶是家庭成員、幫傭或護理人員,否則租給超過6個毫無親屬關系的租戶就屬違法。如果租戶與屋主合住,也要符合6人的住戶頂限。
同樣的,政府組屋也從去年5月1日起,四房式及更大間的組屋單位最多只能租給六名租戶;三房式或更小單位的住戶人數限制則保持不變,分別是最多六人,以及最多四人。
很明顯的,以上的房子都超住,電源插座、衛生和烹饪設備也超負荷運作。
(聯合晚報)
移民與關卡局情報司上周二(9月17日)淩晨展開突擊行動取締觸犯移民法令者,在行動中意外搗破了以上的三間“超住”住宅。
情報行動組主任陳國華(47歲)告訴《聯合晚報》說,他們通過多種方式收集情報,例如來自公衆的通報,再進行調查,確認目標。
“每次執法時如果發現其他違法行爲,例如防火安全方面的威脅或居住人數太多等,他們就會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跟進。”
人力部發言人也告訴《聯合晚報》說,當局接到移民與關卡局通報後,對客工的雇主進行調查。初步調查顯示,這些雇主因沒有確保員工住在安全的環境,因此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
行動組17日突擊的三個住宿單位,總共住了近100人。市區重建局發言人表示,上述三個宿舍都屬于住宅用途,每個單位最多只能住六人。有關調查正在進行中。
私宅超租的情況,違例者面對的刑罰將取決于罪行的嚴重性。市建局可能會開出高達5000元的銷案罰款。對于較嚴重的案件,違例者將被提控,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萬元或坐牢長達12個月。
根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沒有爲外籍員工提供安全和適當住宿的雇主,可被令爲每名外勞繳付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坐牢12個月,或兩者兼施。
違例雇主也無法申請新的工作准證或更新現有的准證。
至于規劃法令,業主應盡責檢查房屋是否被非法用作宿舍。違例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客工們,不要再默默受苦包庇雇主或屋主了,一時的省錢,可能連命都沒有了。
在2014年12月6日淩晨,芽籠4巷35號的三層樓宿舍疑電線短路失火,三名客工當場被濃煙熏死,九人受傷入院,其中一人傷重不治。
按照當時的條例,失火單位只准住八人,雇主卻讓多達22名客工居住。清潔公司和建築公司的三名雇主因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去年被判罰款共計15萬3000元。人力部已禁止這三家公司繼續聘請外籍員工。
當年,由于火勢太猛,有住戶爬出窗外等待救援。(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