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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迫使抗議者離開 男子認放玩具手榴彈

2021 年 3 月 20 日 武昊洋妈妈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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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8日訊)因不滿群衆聚集在芳林公園抗議保留總統選舉,59歲男子把扣上玩具手榴彈的手提包丟在克拉碼頭地鐵站出口,制造“炸彈”恐慌,以迫使他們離開。

被告何喜耀(59歲、譯音)前天承認一項行爲具恐嚇性,觸犯防止騷擾法令控狀,法官案展10月1日判刑。

被告案發時任職司機,據案情,2017年9月16日下午大約4時許,被告騎腳踏車經過克拉碼頭地鐵站A出口,停下腳踏車,拿出一個之前在別處撿到的手提包查看,發現有一個裝舊玩具的塑膠盒,一個玩具手榴彈扣在手提包。

被告取出手提包裏一些物品,觀察周圍沒人,便把它丟在出口附近,然後離開。被告的行爲被閉路電視拍下。

克拉碼頭地鐵站A出口靠近芳林公園,當時估計有800人在那裏對保留總統選舉進行抗議。

哈莉瑪于2017年9月13日在無競爭對手的總統選舉中,自動當選新加坡第八位總統,並在9月14日宣誓就職。

該屆總統選舉啓動保留選舉機制,僅限馬來族人士參選。而提交申請的三名馬來族代表中,只有哈莉瑪獲總統選舉委員會頒發的合格候選人證書。

根據案情顯示,被告離開地鐵站後,地鐵站站長發現手提包,通知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警員。地鐵站關閉大約15分鍾,對20名乘客造成不便。

不過,警員發現手提包內沒有威脅公衆安全的物品。而參加抗議活動的人也沒受到幹擾。

被告落網後告訴警方,他不認同抗議者的行爲,留下手提包制造恐慌,迫使他們離開。

控方指被告制造恐慌,企圖迫使芳林公園抗議者離開,罪責高也浪費公共資源,促請法官判有關條文最高罰款5000元(約1萬5105令吉)。

被告律師要求法官判罰款1500元(約4531令吉),律師求情說,地鐵站只關閉大約15分鍾,受影響乘客也只有20人,所造成的幹擾很小,並且也沒擾亂在芳林公園的抗議者。

但控方反駁說,若被告真的得逞,那可能會造成大規模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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