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關注疫情和新加坡大選,可能沒有注意到,中國出了一個重磅法規!
有一類人,以後將徹底無緣移民新加坡!
最近中國“開會”後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已經在7月1日已經正式實施!
(圖源:人大官網)
處分法的目的是“爲了規範政務處分,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
專家分析該法規是曆史上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公職人員在犯何種錯誤的情況下將被給予何種處分,以此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條款莫過于第三十一條
(來源:法規截圖)
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
1. 違反規定出境或者辦理因私出境證件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2. 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
也就是說,只要你是中國公職人員,無論是違規因私辦理出境證件,還是取得外國國籍或永居證的,一律要給予嚴厲處分。
輕則記大過,重則撤職或開除!
(圖源:人民日報)
那麽所謂的“公職人員”是哪些人呢? 公職人員不僅僅是指公務員哦,還有包括以下這些人,可以說是覆蓋範圍相當廣泛了。
1. 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 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 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 基層群衆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6. 其它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