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女傭被指偷雇主千多元,庭上哭訴指雇主把她當“禽獸”虐待,拿粥潑她頭,還用筷子戳她。她爲了報複,才會在阻斷措施期間,趁雇主傍晚全家出外散步時,一點一點將她們的錢藏起來。
根據《聯合晚報》報導,來自印尼的麗娜(46歲)聲稱她無心偷錢,只想教訓雇主。她甚至說,若真想偷錢她大可拿錢跑路,或者找機會花掉。
法官原本不讓她認罪,打算立刻安排調查官查證實情。但是,已被還押15天的她哭求法官讓她認罪及早出獄,她想趕快找到工作養三個孩子以及老母親,並表示願意撤銷對雇主的所有指控,承認她的確有拿走雇主的錢。
麗娜今早通過視訊承認三項偷竊罪名,其余一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四周。
根據案情,麗娜是在今年1月28日,開始到雇主位于尼敏台(Nim Terrace)的住家打工。
雇主一家在今年4月至5月之間,發現錢包裏的錢不翼而飛,其中一人甚至丟失了整個錢包和裏頭的500元(約1500令吉)。
他們後來在5月21日,從女傭的私人物品中發現了錢包和千多元的現金,立刻報警。
麗娜在調查過程中承認,每次都趁雇主一家傍晚出外散步時趁機下手。
主控官指出,念在雇主的錢全部被找回,請求法官輕判她坐牢六周就好。
麗娜哭求法官從輕發落,指她一時沖動犯案,對不起雇主、調查官、法官和法庭。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四周,由于她已經還押了15天,若獲准假釋,相信在數天後就能出獄。
麗娜聽聞判決後,感動得邊哭邊不斷謝謝法官,然後被監獄官押走。
麗娜(45歲)被指偷了雇主千多元的現金,聲稱她爲了報複雇主虐待她才會犯案。(檔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