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律政部9月12日發布文告表示,旨在解決國際商事調解達成的和解協議的跨境執行問題的《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産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簡稱《新加坡調解公約》,今日(9月12日)正式生效。
這份國際公約是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經聯合國大會會議于2018年12月審議通過,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開放簽署。
截至9月1日,已有53個國家簽署公約,包括美國、中國和印度。而厄瓜多爾是最近剛加入的國家,與新加坡、斐濟、卡達、沙特阿拉伯和白羅斯一同成爲行列核准公約,使核准公約的國家增加到六個。
公約生效後,將允許在國際商業糾紛中執行和解協議的一方直接訴諸締約國一方的法院,該法院屆時必須根據該締約國的程序規則以及公約規定的條件執行和解協議。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說:“該公約的生效是一個重要的裏程碑,標志著國際商業爭議解決的一個重大進展。最終將爲國際貿易提供便利,使企業受益。”
新聞來源:新加坡律政部官網
圖片來源:pixabay
編輯:E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