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0日訊)放火燒死舊愛,“黑老大”被判坐牢20年,時隔6年後以“裁決有誤”及“刑罰過重”爲由要求案件重審,但三司認爲他的申請毫無理據,斥他想走後門翻案,濫用司法程序駁回上訴。
這起情殺案發生于2012年5月25日早上,地點在盛港康埔桦巷第206B座一組屋單位。
死者是40歲的離婚婦熊美玲, 她與45歲同居男友林金標(譯音,德士司機)分手後,仍被對方糾纏。被告之後上門淋汽油並放火燒死她,被告原被控謀殺,但因患有重郁症,控方改控他誤殺。
高庭法官在2014年1月,以“最嚴重的誤殺案之一”形容此案,判被告坐牢20年。被告認爲刑罰過重,同年提出上訴,但三司認爲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刑罰過重,最後駁回上訴。
被告林金標承認誤殺罪名後,被判監禁20年。(檔案照)
離婚婦熊美玲傷重不治。(檔案照)
被告在2017年9月針對刑罰和罪成上訴,稱當時沒獲得適當和有效的辯護,認爲裁決“不公正”。高庭法律注冊處10月回複他,指上訴庭已在2014年審理其案件,因此不能再上訴。不過,被告在今年3月以“裁決有誤”及“刑罰過重”爲由要求案件重審。
上訴庭昨日通過視訊形式舉行聆訊,三司在發表裁決時,被告多次搖頭否認。
當三司說,被告在6年前毫無保留地同意案情時,被告還一度失控說:“瞎扯!”
根據案情,被告和死者認識17年,兩人當時各有家室,後來結束各自的婚姻,2008年再續前緣。兩人同居約3年,以老公老婆相稱。
後來,被告占有欲變得強烈,脾氣壞,導致死者數次離家。她後來被掌掴兩次,忍無可忍,決定分手。
被告在案發前不停騷擾對方,懇求她回心轉意,卻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