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一:所有裁決都可上訴
賴美儀律師:讓訴訟人在上訴時可輕易援引新證據,將無限期延長訴訟,對其他訴訟方構成損害,也無法維持司法公正。(Meritus Law 提供)
■須證明雖經過合理努力,卻無法在聆訊時援引相關證據
■要援引的證據必須可信
上訴人如果堅持不請律師,她建議須留意以下幾點:
■上訴期限
她指出,訴訟人不滿法庭的判決時通常會提出上訴,但須說服上訴庭“事實或法律課題”方面的裁決有誤。
賴美儀指出,很多人以爲,所有裁決都可以上訴,這是常見錯誤之一。
■錯誤三:沒遵守上訴期限
上訴程序
■要援引的新證據對案件結果起至關影響
賴美儀指出,審訊法官在盤問過程中可聽到證人的證詞,所以是判斷事實的最佳人選。所以要證明事實錯誤的門檻很高,“因爲上訴人必須證明,原判的錯誤明顯超出了合理論點所能解釋的。”
她說,不能上訴的情況可參考最高法院司法權法令(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附表四,附表五則列明須獲批准才能上訴的情況。
“這項裁決是公平的,因爲延誤時間過長了。上訴人如果可能錯失上訴期限,應在期限前盡快申請延長,這樣才能說明他們對上訴是認真的,只是需要更多時間准備。”
本期《說法識法》邀請Meritus Law律師事務所董事律師,說明被告或訴訟人上訴須知。
她解釋,針對主簿審理的非正審申請(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提出上訴,高庭法官將行使確證司法權(confirmatory jurisdiction),而不是上訴管轄權(appellate jurisdiction),這意味著高庭會重新審理,“高庭可以考慮卻不受制于主簿的決定。”
■要上訴,如何申請?
□民事案:起訴人、申請人、答辯人、第三造
“刑罰過重”是刑事案被告常用的上訴理由,但上訴人須說服上訴庭,他的懲處與現有判例不一致,才有望推翻原判。
□刑事案通過開庭形式的刑事動議(criminal motion)申請延期。
終審法院駁回答辯人的要求,而本案也成了要求延長上訴期限時經常援引的案例。
針對不請律師上訴的利弊,賴美儀說,請律師幫忙上訴雖然須付律師費,但訴訟人將更清楚上訴的時間表和程序,也能獲得上訴實質課題的法律意見。
以附表四來說,各造如果簽訂協議,同意判決是“極終判決”的話,就不能再上訴,除非判決受欺詐或非法性的影響,或是審訊過程已根本違反自然公正的規則。
■錯過期限,怎麽辦?
■上訴庭的司法權限範圍
■判決的性質(訴訟人准備上訴些什麽)
□民事案是在內堂向法官申請延期。
她以2008年李顯龍總理與新加坡民主黨的誹謗案爲例說,李顯龍當時獲得即席勝判(Summary judgment,法庭無須開庭傳召證人,按呈堂文件直接裁定訴方勝訴),答辯人卻在過了上訴期限的七個月後,提出延長上訴期限。
賴美儀說,終審法院當時考慮到四個因素,包括拖延時限、拖延理由、如果批准延長上訴期限,上訴成功的機會有多高,以及對另一造構成的損害。
要推翻刑事判決,就必須遊說上訴庭的原判刑罰與現有判例不一致。
不過,上訴前必須做好功課,包括了解上訴程序,注意哪些是上訴常犯的錯誤,哪些須先獲得批准等。
■誰可申請?
□刑事案:被告或控方
□涉及國家法院的刑事判決,可通過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統(ICMS),或親臨國家法院主簿處申請。涉及高庭的刑事判決,則通過網站的電子訴訟系統(eLitigation)提出。等候上訴期間,被告可申請延遲服刑。法庭如果批准,就須請人擔保。
Meritus Law律師事務所董事賴美儀律師說,到上訴庭的論證須經過深入研究且具說服力,最好由律師代表,“除非真的誤判,否則上訴庭一般不輕易推翻原判”。
針對民事案上訴,她指出,如果是主簿審理的案件,訴訟人可向高庭法官要求在內堂審理上訴。“但如果不滿意上訴結果,還想進一步上訴,就得去了解還能上訴嗎?如果可以,是否須要獲得高庭批准?”
另外,賴美儀指出,如果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上訴時就可以引進新證據:
不過,答辯人當時無法解釋拖延太長的原因,加上缺乏上訴理據,所以申請被駁回。
賴美儀也說,另一常見錯誤是——上訴人錯誤假設判決的所有範圍都可以輕易上訴,“這得視原判法庭的判決和上訴庭的權限”。
■申請上訴後須繳的擔保金
■錯誤二:判決所有範圍可上訴
□刑事案期限是判決或庭令發出的14天內。裁決日不算,但周末算在內。比如,裁決日是9月1日,期限就是9月15日。
她指出,如果讓訴訟人在上訴時可輕易援引新證據,將無限期延長訴訟,對其他訴訟方構成損害,也無法維持司法公正。
賴美儀說,沒有遵守上訴期限也是常犯錯誤。“上訴庭對上訴期限向來嚴格。要求延長期限,因此必須有充分理由,因爲延期會花更多時間和金錢,對訴訟人不利”。
親自上訴前最好咨詢法律意見
□不同法庭審理的民事案,上訴期限介于14天至一個月。
□要針對國家法院或高庭的民事判決提出上訴,都須通過eLitigation申請。
至于附表五,如果法官已裁定無條件撤銷缺席裁決(default judgment),當事人卻要上訴,就須向法庭申請。
被提控或卷入官司,不論懲處或判決如何,總有人不滿意,想要上訴。
■須填妥上訴相關的法庭文件
被告或訴訟人上訴時親自上陣,可節省律師費,但有許多考慮因素,最好是先咨詢法律意見,再決定要不要“自己來”。
■上訴申請期限
如果是上訴到高等法庭上訴審判庭(Appellate Division)或最高法院上訴庭(也稱終審法院),上訴審判庭或終審法院都行使上訴管轄權,而且只考慮法律課題或事實的錯誤。
■上訴前是否須先獲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