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四人幫組織越洋破門行竊計劃,闖兩棟公寓搜刮11萬余元(約33萬令吉)的財物,4天後離境潛逃,但食髓知味的其中一名竊匪二度返回新加坡時,自投羅網遭警方逮捕,被判入獄7年。
這場涉及4名中國籍男子的越洋破門行竊計劃發生在2019年7月,
他們在4天內闖入兩棟公寓,從7間單位裏盜走價值11萬8375余元的財務。
其中一匪徒何修維(25歲)昨日面對11項控狀,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夜間破門行竊以及抵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控方以3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揭露,被告、何修同(30歲)、何修基(27歲)以及袁桐權(57歲)在2019年7月抵達新加坡,此次來新的目的是要潛入公寓,盜取飾品、現金和貴重物品。他們計劃在幾天內闖入單位,再迅速離境。
袁桐權率先在7月17日抵達新加坡後租用一輛車,其余3人在21日抵達本地,鎖定勿洛蓄水池的翠溢嶺公寓(The Archipelago)及武吉知馬路一帶的The Floridian公寓幹案。
他們分別在7月24日至27日潛入公寓單位偷竊,4人則在28日離境。怎料,被告在11月7日再度返回新加坡,並于10日在旅館遭警方逮捕。
潛入者從翠溢嶺公寓的陽台破門入單位行竊。(檔案照)
代表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育有兩名小孩,其中10個月大的小孩是在被告還押時出世,他的父母是農夫,妻子也沒工作,懇求輕判30個月。
法官指被告進入我國純粹爲了偷竊,涉及的數目不容忽視,最終判他入獄7年。(人名譯音)
調查顯示,4人當中有人撬開陽台的門潛入,被告手機中存有首飾照片。另外,被告手機也有兩間公寓的地圖截圖以及路線規劃。目前被告沒有作出賠償,其他3名男子還在潛逃中。
警方接獲多起報案,包括一對居住在翠溢嶺公寓的夫婦發現抽屜裏的鑽戒、金鏈等總值4萬余元的現金和飾品不見。
控方指出被告兩度來新犯案,他和3名男子明顯預謀犯案,除了規劃好路線,他們也攜帶工具撬開上鎖的抽屜及門口,也鎖定看似無人的單位,偷走小巧且昂貴的物品。
控方也指被告膽大包天,竟嘗試潛入早前被闖入的單位,所幸受害者采取行動才沒得逞。再者,他們沒有留下指紋印等,顯示四人皆有經驗,要求法官判90個月監禁。
調查顯示,他們在晚上潛入翠溢嶺公寓,袁桐權負責開車載三人,當時其中三人穿著淺色上衣。
他們在附近停車場停車,再步行到公寓的後門,並且在附近監視和計算潛入的時機。
當他們來到圍牆前,潛入者會換上深色衣服及褲子,由于附近有不少樹木,燈光不足,他們借此避開視線。
在破門行竊後,潛入者依循同個路線逃離,再換回衣服,走回車輛離開。
被告二度潛入單位失敗,在陽台留鞋印成鐵證。
被告在11月8日返回新加坡後,又鎖定早前潛入的單位,他嘗試撬開陽台的門但不成功。
居住在單位的夫婦回家後,發現感應器偵測到陽台有動靜,他們檢查後發現陽台門外有凹痕,另外附近鐵架也留下腳印。
警方事後逮捕被告,搜出的鞋子最終經由衛生科學局驗證,鞋印很有可能是被告鞋子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