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總理李光耀先生的二兒媳林學芬(李顯揚之妻)。
去年11月因牽涉李光耀私人遺囑案件,被三司特別庭Court of Three Judges,裁決吊銷律師執照15個月。
當了半輩子律師,現在不能執業,林學芬也沒有閑著,反而利用這個空檔期找到了新的人生樂趣。
(李顯揚林學芬夫婦)
近日,李顯揚在FB發文,透露妻子最近正在忙著研究女裝設計,他還驕傲地展示了一些成果。
三張林學芬親自當模特展示女裝的養眼照片,在社交媒體上引發關注。
(facebook截圖)
設計優雅時尚
網友大贊林學芬品味好
照片上,林學芬身穿自己設計的One Piece女裝,大方擺出得體的Pose做展示。
衣服各有特色,一件優雅,一件明麗,一件清新。
更有同款口罩做搭配,高跟鞋的顔色也根據服裝做調整,真是細節控的時尚達人。
這樣的賞心悅目,引來諸多網友們的留言點贊。
甚至有人建議林學芬創立自己的服裝品牌,打入國際市場。
“粉色那套很襯她呀!”
“真棒真美麗,她是一個很好的人,很開心能成爲她的朋友。”
“才華橫溢。毫無疑問,她擁有智慧和創造力…”
“我建議她可以把自己的設計做成一個品牌,她很清楚上班族女性適合穿什麽。”
一直有新加坡“李家美嫂”之稱的林學芬,長相標致,頗有風韻,每次出席公開場合,都是攝影機的焦點。
1980年畢業于劍橋大學的她,正職是律師,曾擔任環太平洋律師協會主席,還獲得過多個業界的國際獎項。
業余時間,林學芬的愛好則都與“美”有關。
她曾經透露,自己的頭發和老公李顯揚的都是她來整理,如果自己不念法律,可能會考慮當個美發師。
那應該是全島最貴Tony老師。
另外她還十分喜愛編織,作品還曾經入圍日本和美國的全球大獎賽。
(圖源:海峽時報)
李顯揚透露,家裏的餐桌布、被單,牆上挂的裝飾畫,都是她親手縫制的,熬夜不睡覺也樂在其中。
(圖源:海峽時報)
有時間可以暫時停下腳步,做自己感興趣的事,確實是挺治愈的。
看來林學芬已經從被吊銷律師執照的負面情緒中走了出來。
身爲李家兒媳,不僅要智商情商雙高,逆商也要很優秀。
那麽,林學芬之前是怎麽和公公李光耀的遺囑糾紛扯上關系的?我們來簡單回顧以下。
李家兒媳被吊銷律師執照
第一家族糾紛回顧
李光耀先生于2015年3月逝世。
之後,李家人就圍繞著#誰起草了最後一份遺囑#的問題,爭論不休…
李光耀先生的遺囑,2011年8月立下第一份,之後有6次修改,也就是說,總共有7個版本。
其中糾紛的重點就是最後一版–第7版。
因爲在第5版、第6版中,都刪除了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拆除條款,女兒李玮玲獲得的遺産,也比長子李顯龍和次子李顯揚都要多一份。
但在2013年12月的第7版中(也就是最後一版),又重新將歐思禮路38號故居納入拆除條款,遺産則改爲三人平分。
(李光耀先生故居)
總之修修改改中,三名子女的遺産繼承也多次重新分配。
而李顯揚夫婦在最後一版中的獲利,較之前來說,是最多的。
話說回來,老人想修改遺囑,重新分配也是很正常的事。
就如林學芬所言:任何人在活著的時候,都有權變更遺囑。
但令人起疑心的是:
前6份遺囑,都是通過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律師訂立的,柯金梨律師是李光耀先生夫人柯玉芝女士的侄女,和遺産分配無任何直接利益關系。
但第7版,這份“最後確定的遺囑”,卻是由二兒媳林學芬與她的律師團隊參與草擬,直接利益人怎能當代理律師呢?
有37年執業經驗的林學芬,當時並沒有回避遺囑准備過程,並在一天之內就讓李光耀倉促下筆簽字,柯金梨律師後來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全程無參與…
(圖源:youtube/分享新聞)
三司特別庭考慮事情來龍去脈後裁定:
柯金梨律師才是李光耀先生心目中一直幫他處理遺産事項的律師,林學芬和李光耀之間並非律師與客戶的關系。
裁定作爲遺産獲得人的林學芬主動以律師身份來協助准備李光耀先生的最後一份遺囑,終審裁決林學芬違反律師專業守則。
一些法院文件曝光,事情得到進一步梳理:
- 2012年11月開始,李光耀先生健康狀況惡化。
- 2013年11月29日~12月13日,李光耀先生和柯金梨律師商討,有意再次更改遺囑,將遺産改爲由三位子女平分,以及把兩張地毯贈予次子李顯揚。
- 2013年12月16日,林學芬發郵件給李光耀,抄送李顯揚、柯金梨律師,但柯金梨律師不知爲何並未收到郵件。
- 林學芬和李光耀再三確認,新擬定的第7版遺囑是2011年8月“經同意版本的遺囑”,事實上,該遺囑內容有所不同。當李光耀詢問新版遺囑由誰擬定時,林學芬沒有表明自己的立場。
- 2013年12月16日晚,李顯揚回複郵件給林學芬,並未抄送柯金梨律師,接下來的所有環節,柯律師都被排除在外。
- 2013年12月17日早,李光耀在確認柯金梨律師有份參與遺囑修改後(法院認爲是有人故意诓騙),在李顯揚的建議下,李光耀沒等柯金梨律師到場,就倉促簽署了遺囑,見證人則爲林學芬的兩名同事。
- 第7版遺囑執行後,林學芬並未告知柯金梨律師所有事情。柯金梨律師接受本地媒體采訪時也明確表示:的確沒有參與訂立最終遺囑。
(示意圖)
因此,去年11月份,新加坡三司特別庭做出裁決:
因處理李光耀先生遺囑不當、違反律師專業守則,決定吊銷林學芬律師從業執照15個月。
之後林學芬通過丈夫李顯揚的FB表達對判決的不滿:
“首先,三司沒有判定李光耀在執行遺囑時精神失常或被人操控,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他得到了想要的結果。”
“任何人都可以在他們活著的時候修改遺囑,如果不是他想要的,大可以像之前幾次一樣,再進行修改。”
(後排從左至右:何晶、李顯龍、李顯揚、林學芬)
總之幾方依舊各執己見,媒體也是議論紛紛,新加坡社會,對這個事件也有各種不同的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