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因實施嚴刑峻法,經常被外國媒體稱爲“罰款城市”。(新報)
作者 盧麗珊
那一天的晚餐特別難吃,也難忘。
不是因爲工業區內煮炒攤的食物做得不好,而是緊鄰我們十人坐的大圓桌旁,不到30公分的距離,坐了兩個喝著啤酒的男人,其中一人的椅背都快敲到我妹妹的椅背。
原本我們沒留意,他們是後來才坐過來,兩個看似寂寞,勞動了一天的老男人靜靜喝著酒聊天就挺好。
沒想到酒過三巡,這兩個人竟然抽起煙來,袅袅二手煙輕輕的飄了過來。
二手煙示意圖。(海峽時報)
我心中當然非常不悅,可是在該工業區一帶經營工廠的親戚老大哥一動也不動,似乎早已司空見慣,見怪不怪。
等到中國籍小女生服務員端菜過來時,我低聲指著牆上偌大禁止吸煙的標志和背著我在抽煙的人問道:
“你們這裏特例,可以自由抽煙?”
忙不過來的她,額頭上都是汗珠,當然深明我的不滿,尴尬的苦笑一下就神速退去。
大概幼嫩的她沒膽子去說那些人。我不說,親戚不說,無知無覺的老煙槍繼續吸著煙。吸完兩根後,我們飯沒吃完,他被旁邊看到我們表情的同伴提了個醒,改坐到大圓桌的另一端,然後繼續抽煙。
離開的時候,我環顧四周,疫情期間桌子靠得很近不說,抽煙的人在非抽煙區都在逍遙自在的抽著煙,地上到處都是裝了水丟煙蒂的紅色小水桶。執法人員不會看不見,只是大家應該長久默許而已,大概全島的工業區如是。
新加坡全島的114座小販中心已逐步實施全面禁煙,截至今年一月僅剩27座還保留指定吸煙區。
遊移在非法與合法之間
我感覺自己身處“非法”的孤島,原來在入夜時分在本地某些地方是可以容許放肆、可以接納非法、也允許旁人見怪不怪。
我當時很想站起來去叫對方不要抽煙,因爲嚴重影響別人,然而在那樣的情境下,當大多數人都合理似的“犯法”,守法的少數和弱勢者好像就只能默不作聲,否則報章上常看到因無名怒火跟陌生人對著幹,甚至血灑餐館或小販中心的事件就要隆重上演了。
因爲我知道,一開口對沒有自知或不願守法的人說出的話一定不會好聽,因此我成爲了另一個默許別人犯法的人。
回過頭來看,一向以嚴厲法律和守法自律而自豪的新加坡,是不是越來越“松軟”、越來越“仁慈”了?
我們確實可以容許合乎人情,法律以外的靈活度和喘息空間,但是當公共空間受到侵蝕,公共衛生環境受到影響時,我們似乎更應該堅守非黑即白的是與非,而不是摸棱兩可的接受底線一再被挑戰和罔顧。
當然,什麽時候該“軟”,什麽時候該“硬”也視乎情況;最可怕的是該硬的時候不硬,該軟的時候不放軟。
最近全國數處出現野豬肆虐、海獺到處橫行,嚇壞公衆的畫面看似滑稽之余,其實又危險又血腥。
一名40來歲的華族女子今年2月20日晚上在榜鵝徑一帶的組屋樓下被野豬襲擊。(取自面簿)
高度發達的新加坡是否已經柔軟(還是我們不願意承認的軟弱?)到連動物都沒有把我們看在眼裏? 沒有底線的對野生動物“善良”是對國人的另類殘暴,讓我們曝露在未知的險境之中,這是國家機關的失職。
情有可原的“犯法”,值得酌情處理
另一邊廂,我們不時看到國人在國情的有限條件下去“開辟”新的天地,尋找自己的樂園。他們的“犯法”似乎情有可原,也值得酌情處理。
然而,在看似寬容和有人情味的背後,可能應該更關注國人蓄意非法行事的背景和心態,以及是否加強官民有效溝通的機制。
媒體報道,一對七旬老夫妻和友人在蔡厝港一帶克蘭芝兵營附近的叢林深處的官方地帶種植蔬果,“非法”建立農場十年才被發現。
新加坡蔡厝港的叢林裏,有一處隱秘的世外桃源,是七旬夫婦與老友共同打理的種植園。土地局接獲民衆投報,查明他們侵占國家用地後,下令其在期限內清除。(新明日報)
被土地管理局發現後,似乎僅僅下令他們清除了事也算合乎人情。我幾乎都能想像他們有多快樂的自耕自給,天天在太陽下勞作對他們的身心健康肯定有幫助。
這讓我想起兩年前一個政府組屋底層屋外樓梯建起大型的魚缸。
淡濱尼一座組屋的屋主,因住家單位有兩個樓梯入口,于是將其中一個樓梯改建成大型魚缸。(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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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魚缸被下令拆除,原因是需要先申請,而且也不符合建屋局的安全條例。最後屋主一再陳情保留魚缸,但最終還是遵照建屋局指示拆除魚缸。
魚缸最終被拆除。(海峽時報)
其實個人認爲只要不涉及公共空間的安全,反而頗有創意的美化環境又何樂而不爲。 條條框框能靈活的運用就不是條條框框,通過真正理解人民的需要,合理利用和分配公共資源,我們能才能和諧、和樂的生活下去,而不是一味放寬或盲目的執法。
兩者之間總會找到合乎人性的平衡點,否則我們只會永遠有抓不完的老鼠,而貓永遠得追著一直忙著逃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