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公司董事被指欺騙他人和公司投資逾10億元,他昨天被加控五項欺騙控狀,如今共面對九項控狀。
被告黃有志是Envy Asse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簡稱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簡稱EGT)的董事。
他上個月被控兩項觸犯公司法和兩項欺騙控狀,指他從去年9月至今年1月,21次欺騙一名投資者和一家公司投資至少4800萬元進行鎳(nickel)貿易。
其中,他被指向投資者謊稱他的公司通過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出售鎳給巴黎銀行,並欺騙投資者與公司簽訂合約,購買部分銷售盈利,但實際上相關的遠期合約並不存在。
17次騙五人至少800萬元 投資與鎳有關遠期合約
被告昨天被加控額外五項欺騙控狀,指他于去年9月至今年2月,17次欺騙五人拿出至少800萬元投資與鎳有關的遠期合約。
控方在庭上表示案件還在調查中。早前庭上揭露,從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間,EAM和EGT被指從投資者那裏獲取10億元資金,被告被指向投資者承諾回報率高達15%。當局事後僅起獲1億元。
被告目前以150萬元保釋在外,並須提交護照和佩戴電子追蹤器,也須履行宵禁,晚上10時至隔天清晨6時不得出門,相信是我國法律將電子追蹤器加入保釋條件以來最高的保釋金。案展5月17日過堂。
金融管理局早前發出文告表示,任何公司進行實物資産的投資時,不須獲得認證,但該局曾接獲投訴指EAM向投資者聲稱正在向當局申請認證。金管局已于去年3月將EAM列入投資者須警惕名單(Investor Alert List)。
根據早前報道,黃有志曾在2015年創立ENVY私募投資公司,近年來開始開拓業務至超級跑車和餐飲業,旗下有多家日本餐廳及西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