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2019年丟棄的生活垃圾中,有20萬噸屬于一次性的購物袋和打包盒,“相當于400個奧林匹克遊泳池的容量”。(海峽時報)
本地超市將對一次性的塑料袋收費,政府計劃在下半年展開公衆咨詢,了解公衆對收費模式、收費額等等的看法。
不必等待公衆咨詢,有關塑料袋與環保課題的爭議,多年來並沒有停止過,塑料袋與人們的生活關系密切,每個人都有話說。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說,我國在2019年丟棄的生活垃圾中,有20萬噸屬于一次性的購物袋和打包盒,“相當于400個奧林匹克遊泳池的容量”。可見問題之日漸嚴重,導致政府再次思考塑料袋收費的做法。
塑料袋不環保,不容易處理,而且一個國家濫用或是沒有很好地處理塑料袋和各類塑料用品所造成的環境汙染,是跨邊界的。
海洋可以把海面上漂浮的各類垃圾帶到千裏之外的海灘,海中各種大小生物吞下塑料垃圾,最終進入食物鏈,危害海中生物群的生命和人類的健康。
人類最直接的應對方式就是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以及更好地處理各類塑料垃圾。然而,事情並非那麽簡單,一個國家能否在環保方面有所作爲,涉及多層因素,最根本的是,處理垃圾的能力。
貧窮落後的城市,貧民窟跟垃圾山共處,更不會有意識地對塑料垃圾作分類處理。富有國家則因爲生活方式助長對塑料産品的依賴,包括垃圾袋和各種塑料包裝瓶罐,因而“生産”更多有害環境的垃圾。有些發達國家多年來甚至把有害垃圾,如塑料和電子垃圾,輸出到其他發展中國家,把問題轉嫁給別人。
新加坡處理生活垃圾的基本做法是焚燒後填埋,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塑料垃圾危害環境,但最基本的矛盾仍無法解決,塑料袋和塑料産品不可能從現實生活中淘汰,人們即使明白減少使用塑料袋的好處,仍無法得出一個共識。
《聯合早報》對課題展開網絡調查,截至4月11日下午有超過1700人參與的調查結果顯示,不願意爲一次性塑料袋付費的受訪者超過六成。將近一半認爲,可對第三個塑料袋收費。
4月14日本報的交流站發表了三則有關這個課題的讀者意見,有者認爲一次性塑料袋的收費不可太低,太低則達不到效果;有的認爲應全面限制塑料産品的使用;也有的認爲塑料袋收費不是辦法。
這些意見都有其邏輯,突顯這個問題必須有個全面應對方案,涉及消費者、家庭和商家,環環相扣,單從購物塑料袋著手,不見得是最有效的途徑。
超市爲塑料袋收費,具有“懲罰”意味,對低收入家庭也可能帶來沖擊;另一方面,或可考慮提供免用塑料袋的回扣,以資“獎勵”。不論是“懲罰”或是“獎勵”,最終目的還在于改變人們的意識和習慣,珍惜塑料袋,盡量做到少用,以及在丟棄前物盡其用。
新加坡家庭一般都用塑料袋裝廚余殘羹,若不用塑料袋,引發的衛生問題是難以想像的。因此重點不在于完全不用塑料袋,而是如何節約使用,以及多次使用。我們應該從家庭、學校和工作場所,提高環保意識,盡量減少使用塑料袋,以及培養保持環境清潔的好習慣,在外也不隨意丟棄塑料袋。
現代生活不可或缺的塑料袋所引發的“愛與害”,是個公共議題,其中的利與弊,正反兩面的邏輯,相信各方都耳熟能詳。因此,探討塑料袋收費的公衆咨詢,也應包括各種相關建議,並以其他國家的經驗作爲參考。
配合新加坡的國情,我們在這個課題上,須通過不斷的實驗,假以時日,當可以取得一個更具永續性的實際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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