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校園霸淩事件的數量每年不相上下,大約每1000名小學生有兩起,每1000名中學生有五起。
若霸淩行爲嚴重至危害其他學生,校方可考慮開除學生。
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國會答複議員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有關校園霸淩的詢問時指出,前年,每1000名小學生之中有兩起霸淩事件,每1000名中學生則有五起霸淩事件。去年的霸淩事件數量與前年相同。
她重申,教育部嚴正看待霸淩行爲,校方會盡力留意網絡空間,通過教育等預防措施來遏制這類行爲。一旦發現霸淩行爲,學校會調查事件,采取必要的紀律處罰,並爲學生進行輔導。紀律處罰可包括停學、勞改等。
若涉及嚴重霸淩行爲,以致危害其他學生,校方可考慮開除肇事學生。學校也有擔任同侪互助領袖的學生,必要時會向教師反映霸淩行爲。學校露營活動都在教師緊密監督下進行,犯錯的學生將被處罰,不得擔任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