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泛島快速公路高架橋坍塌釀一死10傷案,法官認爲承包商胡金標建築私人有限公司兩度發生致命意外屬于再犯,因此判處最高罰款100萬元,其項目總監和項目工程師則分別被判監13個月和11個月。
這起事故發生于2017年7月14日淩晨3時30分,銜接樟宜東路上段和泛島高速公路(PIE)的高架橋坍塌,造成一死10傷。
涉案承包商胡金標建築私人有限公司(簡稱OKP)、項目總監余志強(51歲)和項目工程師王喬海(33歲)事後被控上庭。
OKP承認一項抵觸建築管制法令的控狀後,被判罰款1萬元,但該公司皆不承認一項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
兩名被告也不承認一項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法令的控狀,經審訊後皆被判罪成。
兩名被告要求14天時間考慮是否提出上訴,但他們願意即日起開始服刑。
法官今天(5月12日)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指OKP曾于2015年9月22日發生一死三傷工業意外,並于2017年7月11日被判罰款25萬元,而這剛好是PIE高架橋坍塌事件的前三天。
事實上,早在意外發生前一個月,PIE高架橋的枕梁就已出現裂縫,但OKP未吸取教訓,沒有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也未通知陸路交通管理局和進行風險評估,結果第二度釀致命意外,因此須予以嚴懲。
除了OKP和兩名被告,另外三人也被控上庭。OKP董事胡土發被予以有條件警告後,獲判無事省釋。
核查師梁邵宏則被判坐牢被判坐牢半年,而專業工程師羅伯特阿裏安多被判監86周和罰款1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