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辱罵或動粗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兩名男子被捕並接受警方調查。其中一名50歲男子喝醉之後涉嫌辱罵警員,另一名32歲男子則動手搶走安全距離大使的身份卡。
警方昨天發文告說,本月12日,一名50歲男子在義順環路一家咖啡店喝醉後,不戴口罩,並不斷對著路人喊叫。警方到場後,建議男子將口罩戴好,但男子不但不聽,還用粗話辱罵警員,大聲喧嘩。男子隨後因辱罵公務員,以及涉嫌觸犯酒精管制法令被逮捕。此外,他也因涉嫌抵觸冠病法令被調查。
另一起案件發生于本月14日晚上10時50分,當時三名安全距離大使正在美年徑(Millenia Walk)巡邏,看見一群人在一家餐館外坐著。他們提醒這群公衆注意安全距離後,就前往餐館裏頭檢查。
進入餐館後,一名餐館職員被指走向其中一名安全距離大使,突然搶走他的安全距離大使身份卡。這名職員沒有立刻歸還身份卡,而是拍了照片後,才將身份卡還給安全距離大使。這名32歲職員後來因涉嫌對公務員動粗而被捕。
以上兩起案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任何人辱罵公務員,可觸犯防止騷擾法令(POHA),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對公務員動粗,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將觸犯刑事法典第353節條文。如果罪名成立,觸犯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四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出門不戴好口罩,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警方提醒公衆認真對待安全距離條例,當局將嚴厲對付違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