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不肖子在五旬父母獲得個人保護令九天後,因討錢不遂,先是朝父親身上潑油和拳打,導致父親受傷入院縫針,兩天後又因母親拒絕給他100元,恫言“如果報警就殺死你們,我再跳下去”。
被告林智健(譯音,18歲),他面對九項控狀,包括違反個人保護令、蓄意傷人和偷竊等罪名。
他昨天(6月14日)承認其中五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法官下令讓被告進行評估,看他是否適合緩刑監視或青年改造所。案展7月5日下判。
18歲不肖子因討錢不遂,先是朝父親身上潑油和拳打,又因母親拒絕給他100元,恫言“如果報警就殺死你們,我再跳下去”。(示意圖 )
根據案情,被告的父親(55歲)和母親(57歲)在今年4月1日獲得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他們動粗。
4月10日,被告向父母討錢不果,變得郁郁寡歡。父母爲免與兒子發生正面沖突,暫時出門“避風頭”,但兩人後來擔心兒子會把家裏搞得一團亂,決定回家。
不料,他們到家後,發現被告竟把食油倒在廚房地上。父親試圖進屋卻遭被告阻止,全身還被潑滿油。惱羞成怒的被告甚至朝父親的臉部揮拳,還揚腿踢父親的臉,導致父親眉頭留下兩公分傷口,事後須縫針。
母親趕緊撥電向當時不在家的女兒求救,後者報警處理。
事發兩天後,被告又故態複萌。被告向母親索討100元來購買“寶可夢卡”,母親拒絕給他錢,接著轉身走向廚房。
被告緊跟在後,再次向母親討錢不果,竟恫言“如果你走過這邊,我就打你”,更恐嚇“如果你們現在報警,我會殺死你們,然後跳下去”。
記者:王英慧
如何優先看到“新加坡魚尾文”內容?從“訂閱號消息”點擊“新加坡魚尾文”進入我們的公衆號點擊右上方按鈕將“新加坡魚尾文”設爲星標⭐
新加坡魚尾文已開通視頻號
用微信掃一掃 關注新加坡魚尾文
一只愛生活、文藝範的小魚尾獅帶你了解新加坡原汁原味的風土人情領略小島深處那些鮮爲人知的文化魅力~ 新加坡《聯合早報》旗下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