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哥哥的店打工賣盜版光碟,遇警方掃蕩行動後,原要和哥哥潛逃至馬國避風頭,最後卻打退堂鼓,躲在本地逃避警方眼線長達15年,直到2018年要申請護照時落網。
被告陳宏英(47歲)承認一項觸犯版權法令(Copyright Act)的控狀,昨天被判罰款3500元。案情顯示,由于被告欠哥哥陳宏進(53歲)好幾百元,因此在2003年1月間,應哥哥要求到後者位于宏茂橋6道第722座組屋的盜版光碟店工作抵債,職務包括確保員工沒有私吞公款,以及收銀機有足夠散錢。
被告在店裏工作約兩周,之後叫另一名哥哥陳宏川(48歲)頂上。
警方後來于2003年2月25日,在全島展開掃蕩行動,突擊陳宏進多家盜版光碟店。
警方從陳宏進的宏茂橋店中起獲了2萬1700張光碟、295元現金、收銀機和一台電腦。
在兀蘭關卡突感不祥
陳宏進于當天打電話給被告說他的店全被掃,叫被告同他一起潛逃至馬來西亞避風頭。
兩人當天開車到兀蘭關卡,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要求把車子停在一邊。
被告有不祥預兆,以爲他與陳宏進會被逮捕,最後決定留在新加坡,讓陳宏進獨自一人開車入境馬國。
被告期間一直待在新加坡,直到2018年9月3日,到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去申請護照時被逮捕。(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6月3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