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有超過400起警員在執行任務時,遭公衆以言語或肢體暴力對待的事件,其中包括警員被有不良行爲的公衆挑釁。
內政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政務部長陳國明答複淡濱尼集選區議員锺麗慧的口頭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他說,警員接受廣泛訓練,學習處理變化多端和無法預見的威脅,包括正面沖突事件。訓練包括號令、警棍、使用暈眩槍和槍械,以及沒武器在身的策略。
他說,警員會考慮公衆、自身和襲擊者安全,采取恰當行動。視情況而定,若需支援,當局會增派人手到場協助警員逮捕罪犯。
蔡厝港集選區議員周凱年詢問受傷警員是否獲賠償,陳國明說,警察部隊會照顧因公務受傷的警員,包括承擔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