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子與女友分手前,偷偷打了對方家中鑰匙,結果分手後不但沒歸還,還在一年內至少9次上門偷走逾4萬元(12萬令吉)的現金和首飾;前女友換鎖後,男子還找來開鎖匠破門,好讓他能繼續入屋行竊。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是來自菲律賓的莫裏諾(27歲),受害者是他23歲的前女友。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僞造文件和破門行竊等,他前天認罪後,被判入獄22個月。
庭上揭露,莫裏諾和前女友在2015年通過網上交友應用結識後不久便在一起。2018年被告搬入前女友住家,對方當時給了他一套備用鑰匙。
不過,兩人隔年分手,被告雖然將備用鑰匙歸還,但其實他私下已偷打另一套鎖匙。
被告與前女友分手後,偷偷打了對方家中鑰匙,一年內至少9次上門偷走逾4萬元的現金和首飾。(《聯合晚報》)
被告自去年1月起開始向合法放貸商借錢,當他無法歸還時,便決定利用自己偷打的鑰匙到前女友家行竊。
結果,被告自去年2月3日至今年1月21日,至少9次到前女友住家偷竊,拿走她家中的現金和包括金鏈、金手镯等其他首飾。
被告每次得手後,會將所偷的首飾拿到當鋪典當,共換得約2萬7746元(約8萬3238令吉)。另外,他也偷走約1萬2500元(約3萬7500令吉)現金。
今年3月18日,被告再次試圖行竊,但卻有預感前女友可能已更換門鎖,于是就找來鎖匠開鎖。
不過,他知道需要證明自己住在該單位,于是就篡改一個報案記錄上的注冊地址,好讓鎖匠“相信”。
當鎖匠開門時,前女友鄰居拍下視頻發給她,前女友看到視頻後也立即報警,揭發這起案件。
控方指出,被告不但沒有將自己私下偷打的鑰匙歸還,還到前女友家偷竊。不僅如此,被告還僞造文件,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24個月。
被告求情時稱,父親離開後留下巨額債務,因此爲了幫助母親,他才這麽做。
被告獨自上庭,並在求情時稱母親是單親媽媽,指父親離開家時留下一筆債務。
他說自己當時第一次偷竊後有想過還錢,但後來爲了幫助母親,所以才一犯再犯。
被告也指知道自己所說的一切不能代表什麽,但只是希望讓大家了解自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