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是一個相對現實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這個稅率不僅更接近全球各國的接受度,也有望緩解其對新加坡的負面影響。
不過,新加坡仍需重新調整針對大型跨國公司的激勵措施。
新加坡濱海灣衆多企業雲集(資料圖片)
距首次提出21%的全球最低企業稅不到兩個月,5月20日,美國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提出了將稅率降至15%的想法。
不過她強調,這僅爲最低限度,更高的稅率仍處于考慮和商談階段。
這個更具可實施性的稅率可能會獲得更多國家的支持,爲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達成共識再助一臂之力。
這一消息是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正在對數字經濟稅收項目,即俗稱的“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2.0”展開討論的背景下發出的,旨在打擊某些跨國公司的避稅策略。
教授簡介
Simon Poh | 傅壽明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
會計系副教授
教研領域:新加坡及亞太地區稅務全方位研究、咨詢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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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降稅爭取國際支持
最初提出21%稅率時,法國和德國已表示支持,兩國很快認可了美國的最新提議,稱其爲 “折衷方案”和 “重大進展”。
在六月倫敦舉辦的七國集團會議上,15%的新稅率也有望獲得更多支持。不過,並非各方都對這個提案有所准備。最初提出21%的稅率時,像愛爾蘭等一些低稅率的歐洲國家就表示強烈抵制。
在美國國內,共和黨預計會反對拜登政府的稅收提議——無論是修改後的15%的稅率,還是將美國國內企業稅率提高到28%的提議。
無可否認,美國試圖先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以增加其國內稅收計劃成功的幾率,這的確是明智的一步。
然而,爲了獲得國際接受,美國可能不得不降低所提議的28%的國內企業稅率,例如,將其降低至25%,以配合英國提出的2023年稅率目標。
美國總統拜登提出了15%的全球最低稅率,這一提議遭到了愛爾蘭的反對(資料圖片)
此前我認爲,雖然美國提出的21%稅率可能招致其他國家的強烈反對,但這些討論將帶來一個新的勢頭,即就經合組織在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2.0支柱二(Pillar Two of BEPS 2.0)下提出的,針對大型跨國公司的全球最低稅率達成共識。
由于美國的妥協立場,以及拜登政府提出的15%和經合組織所討論的10%-12.5%之間差距甚微,現在看來,在2021年底前達成協議的幾率極大。
對新加坡的影響
正如我之前的理解,無論全球最低稅率最終是多少,新加坡的企業稅收基礎都將受到影響。
如果15%這一顯著降低的最低稅率獲得通過,那麽對新加坡的影響雖有所減少,但仍將掀起波瀾。
盡管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稅率爲17%,但許多公司的實際稅率可能更低,甚至低于15%。
除了如金融、海事和全球貿易等特定公司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能夠享受優惠稅率,公司處置某些資産(如股票)所獲得的收益(如果用于長期投資)在新加坡通常無需納稅。
最終,新加坡原本不需要納稅的行業可能要開征“附加稅”,讓集團公司的利潤以實際稅率低于15%的全球最低稅率繳稅。
新加坡貨運港口貨櫃(資料圖片)
實際上新加坡和其他國家一樣,在全球最低稅率的情況下,可能會放棄對外國母公司的征稅權。
這反過來會破壞新加坡原本極具競爭力的稅收制度——諸如稅收優惠和免去資本利得稅制度,使這些多年來吸引全球投資者的優勢不複存在。
稅收外的競爭力
假設最終的稅率定在10%至15%之間,新加坡可能還有一線希望。
例如,新加坡有望從一衆“避稅天堂”中獲益。像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和瓦努阿圖等完全不征稅的地區,在稅收之外的其他條件可能不如新加坡,一旦其失去了稅收這一重要優勢,從這些地方流出的公司很可能選擇新加坡。
巴哈馬是頗受美國公司歡迎的避稅勝地之一(資料圖片)
馬爾代夫和澳門的企業稅率分別爲15%和12%,這兩地也可能出現公司遷離的現象。
最糟的情況是,有些美國跨國公司可能會將設在新加坡的職能部門遷回國內或轉移到其他地區。
然而,這種觀點過于悲觀。
多年來,衆多跨國公司選擇新加坡作爲投資地點,是因爲這裏還具備很多優越的非稅收因素,包括其戰略性地理位置、全球連通性、政治穩定性、親商環境和多元化的人才等等。
此外,新加坡可能會繼續探索其他戰略,以吸引更多的跨國公司。
例如,政府可能會用資本補助和其他激勵措施的形式向跨國公司提供援助,而這些措施都是免稅的。
此外,其他一些計劃,如培養新加坡的核心人才或與中小企業合作,可能比低稅率更有效。政府還可以支持本地雇員的項目或研發項目。
根據美國或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2.0全球最低稅率提案的最終結果,新加坡在與各利益相關方協商後,必須在研究實施細節後作出果斷回應。
如果優惠稅率本身確實無法有效吸引外國直接投資,那麽零稅率——即新興企業所享受的免稅優待——將很可能結束。
曾經的資本利得稅的制度的缺失,也可能不得不到此爲止以防止稅收流失到其他司法管轄區,保障新加坡的企業稅收基礎。
2020年,疫情已經給企業和很多公司財務報表造成了損失,但2021年很可能最終成爲各國企業稅收制度的顛覆之年。
好在政府仍有時間作出反應。
即使在今年年底前,能就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2.0條款中關于大型跨國公司和數字服務的征稅達成全球共識,大多數稅務專家評估認爲,至少仍需兩年才能在全球範圍內全面實施該協議。
同時,政府必須不懈努力,專注打造新加坡的非稅收優勢,保證新加坡繼續成爲富有吸引力的投資中心。
文章英文版原載于cna官網
原文標題爲Commentary: The global minimum corporate tax rate is coming our way and will change how Singapore attracts MNCs
作者:Simon Poh(傅壽明),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會計系副教授
*本文觀點不代表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機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