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在疫情期間到工業大樓參加非法撲克聚會,“出千”被人逮正著,“老千”想要花數百元賠錢了事,但其他賭徒不罷休,對他拳打腳踢,逼他解鎖手機強行轉走他銀行戶頭的7萬元(約21萬令吉),還要他簽下“借據”才放他離開。
“老千”逃脫後,負傷跑到銀行阻止轉賬,但銀行要他報警,他到警局報案,稱他被一群非法賭徒勒索7萬元,導致多人被捕。
其中提供場地讓人聚賭的陳友明(譯音,26歲)昨天承認三項動粗、觸犯公共賭館法令、以及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剩余一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三周及罰款8000元(約2萬4000令吉)。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7月與另一人合租[email protected]工業大樓的單位。他在同年7月28日晚上,同意讓一名朋友用單位主辦一場德州撲克聚會。
聚會在10時左右開始,被告隔天淩晨1時半左右到場。到了淩晨3時左右,被告和聚會的主辦者得知友人出千,因此將“老千”拉進一個小房間對質。
32歲的“老千”喊枉,稱不小心蓋住了兩張牌,不是故意把它們藏起來。主辦者堅持要求“老千”賠償5萬元(約15萬令吉),“老千”只願意賠償900元(約2700令吉),稱銀行戶頭就只有那麽多錢。
主辦者惱羞成怒,一拳打斷“老千”的鼻子,要他老實交代銀行裏有多少錢。“老千”不肯說,衆人開始搜身。
過程中,被告抓著“老千”的頭顱上下搖晃,其他人則對“老千”拳打腳踢。
主辦者找到“老千”的手機,逼他解鎖,並通過手機的應用程序,發現“老千”的銀行戶頭裏有7萬3000元。主辦者把7萬元轉進一個朋友的銀行賬戶後,要“老千”簽下一張“借據”才放人。
被告在[email protected]工業大樓租了單位。(Google Maps)
被告稱“老千”被打得滿臉是血,他拿毛巾給對方擦血,還交代“老千”要去看醫生。
陳友明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當時時間已經很晚,被告在衆人離開後,還必須清理場地。但大家還爭論不休,被告煩躁之下才對“老千”動粗,要他配合賠錢,不要再浪費時間。
律師指出,“老千”挨打後滿臉都是血,被告稱只有他一人關心“老千”的傷勢,拿了毛巾給他,還要他早點去看醫生。
主控官指被告在撒謊,指“老千”被打成血人後,衆人把他押到廁所要他自己清理,而且被告是在受害者已經受傷後才出手。
被告稱以爲只是數名好友參加的“生日聚會”,不知道朋友會把地方搞成賭窟。
根據案情,當天晚上有至少18人到場,每人當時身上平均帶著1000元的賭本。
律師說,被告稱他原本以爲聚會只是爲了慶祝另一名朋友的生日,豈料負責主辦聚會的朋友將地方弄成了賭窟,他到場後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