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來自中國的女郎陳媛媛(28歲)涉嫌于今年1月8日晚上9時15分左右,在丹絨巴葛道拉實街(Tras Street)74號的韓國餐館喝醉酒,並在公共場所鬧事。
根據控狀,她當時不但不配合到場調查的警員,還數度腳踢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的腿部。
陳媛媛因此涉嫌觸犯酒精管控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332節條文下的蓄意傷害公務員罪名,今早被控。
她也涉今年6月21日早上9時許,在摩綿路(Moulmein Road)一個公寓的三樓單位內,手拿一把廚房刀走向一名男子,意圖威嚇對方,觸犯了刑事恐嚇罪。
另外,她涉嫌今年2月25日淩晨2時許在碧山一帶的柏民賓通道(Pemimpin Drive)一座工業大廈九樓單位內,與另外14人聚會,慶祝農曆新年。
聚會遭人舉報後,陳媛媛被指在同一個地址試圖用100元賄賂一名警員。
陳媛媛皮膚白皙,今早身穿黑白格子外套,黑色長褲,由律師陪同上庭面控。身材高挑的她在和通譯員談話時,情緒頗爲激動的比劃手勢。
面控時,她神情淡定,庭上透露是持旅遊簽證入境新加坡。律師則指需要時間聽取女郎指示,案件展期至11月5日過堂。她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