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汽車轉出停車場時,沒注意過馬路的路人,駐署警長碾死84歲老婦,今天被判坐牢兩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44歲的被告諾阿茲蘭(Norazlan bin Abdul Aziz)今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9月21日下午4時21分左右駕車離開蔡厝港1道第808座組屋的停車場後,通過第807D座組屋樓下的閘門准備轉進蔡厝港1道。
但是,他沒有看到正在過馬路的84歲老婦李瑞華(譯音),結果把她撞倒碾過。被告馬上下車查看,並召來救護車。李瑞華被送往醫院後傷重身亡。
主控官指出,根據閉路電視畫面,被告的視線並沒有被完全阻擋,只要留意就能見到過馬路的死者。
此外,被告沒有按交通規矩在交界處的停車線停下。如果他當時停下,就很有可能避免車禍的發生,因此求判坐牢至少兩周。
律師並不反對控方所要求的刑罰,指被告非常內疚。律師也說,雖然被告有錯,但是行人過馬路時也應當留意來往車輛,避免意外發生同時也能保護自己。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10月22日的《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