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夫妻謊報丈夫確診前行蹤一案,兩人日前被判罪成後,夫婦今早分別被判入獄五個月及六個月。
控方認爲,兩人的罪行非常嚴重,不但打擊了舉國上下無數民衆爲防疫所做出的犧牲,也藐視前線人員的無私付出,請求法庭嚴懲這些不把公衆安危當一回事的人。
根據傳染病法令,任何人謊報確診行蹤若罪成,初犯者每項罪名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來自武漢的中國籍夫妻胡俊(40歲)及石莎(38歲)分別面對一項及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指他們在胡俊確診冠病後提供給衛生部官員假資料,隱瞞胡俊從去年1月22日至29日的部分行蹤。
兩人都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控辯雙方今早針對刑罰陳詞。
主控官指出,兩人都來自武漢,應該清楚明白疫情是多麽可怕及嚴重,但是胡俊確診後,夫妻倆卻不好好配合接觸者追蹤的工作,事後更是不知悔改,以各種借口狡辯,說兩人當時也都在“受苦”,想法非常自私。
主控官認爲,兩人的行爲也造成了不小的風險,胡俊在出現症狀後到了不少地方,每個地方待的時間都不短,接觸了不少的人,若當局無法完成接觸者追蹤工作,如果他們真的成爲感染源,後果將不堪設想。
胡俊最終被判坐牢五個月,石莎則被判坐牢六個月。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11月24日的《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