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認爲,被告對小女兒所構成的傷害,是本案加重刑罰考量的因素之一。小女兒親睹母親被殺,患上創傷後遺症,夜裏會夢見人影與刀子,半夜號啕大哭。
黃佩玲 報道
男子懷疑前妻有新戀情而前去質問,誰知對方卻反問:“關你什麽事?”他一怒之下狠刺前妻至少30刀,血淋淋的一幕被10歲女兒撞見,後者跑下樓求救,奄奄一息的母親送院後終究還是保不住性命。
這起命案發生于2016年8月13日晚上,地點在義順環路第342B座組屋的某個單位。死者是女文員絲麗·依達由(29歲)。
被告是38歲的無業男子莫哈默·卓尼(Mohamad Jonit Bin Adnan),是死者前夫。他昨天在高庭承認一項誤殺罪,被判坐牢10年。
根據控方披露的案情,被告與死者在2007年結婚,育有兩名女兒,案發時爲10歲和11歲。夫妻倆的關系向來不佳,當死者發現被告搞外遇和有私生子後,決定跟他離婚,並在2016年3月辦理手續。
同年7月,即案發前的一個月,死者針對被告申請了個人保護令,被告也搬離案發組屋。
案發當天傍晚,被告帶了兩名女兒到死者住處嘗試套口風,得知死者前一晚很遲回家,因此懷疑死者正與其他男子交往。
晚上8時15分,被告與兩名女兒回到案發單位,死者當時在臥房睡覺。過了不久,死者的姐姐與大女兒下樓買東西。
這時,被告從廚房拿了一把刀子藏在後褲袋,接著進臥房質問死者昨晚是否夜歸。死者不屑地回了一句:“關你什麽事?”
被告被激怒,掏出刀子往死者身上亂捅。小女兒聽到死者慘叫聲沖進臥房,親眼目睹了父親拿刀砍母親的經過。
小女兒的出現讓被告停止砍人的舉動,他跑到廚房把刀子丟出窗口,然後逃之夭夭。小女兒跑下樓把阿姨和姐姐找回家時,死者已經奄奄一息地躺在血泊中。
案發時有嚴重抑郁症
死者的姐姐趕緊報警,被捅至少30刀的死者送院急救,七個小時後不治。
被告事發後逃離,最終向兩名巡警自首,並于兩天後被控謀殺。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評估,被告案發時有嚴重抑郁症,病情顯著影響了他的判斷。控方過後把控狀改爲誤殺。
主控官卓文钊副檢察司昨天在判刑陳詞時指出,患精神疾病不是殺人的借口,而且被告仍能做出邏輯思考,他並非精神失常。例如,有過自殺傾向的被告承認,他曾把寫好的遺書放在家中,希望家人能發現遺書和主動關心他。
控方認爲,被告對小女兒所構成的傷害,是本案加重刑罰考量的因素之一。小女兒親睹母親被殺,患上創傷後遺症,夜裏會夢見人影與刀子,半夜號啕大哭。
高庭法官蔡利民下判時表示同意控方的立場,本案判刑須起充分的阻遏和懲罰作用。被告所面對的10年監禁從他被還押面控的日期,即前年8月15日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