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醫院疏忽賠32萬余元 癌逝女家人上訴獲額外萬元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小E来科普

醫院疏忽賠32萬余元 癌逝女家人上訴獲額外萬元

女病患因延遲確診肺癌逝世,生前起訴樟宜綜合醫院疏忽,家人不滿只獲賠32萬余元上訴,法官最終裁定可額外獲賠6000元失去結婚機會,以及1萬零400元交通費。

根據之前報道,女病患諾阿茲琳(39歲),于2007年因胸痛和呼吸急促到樟宜綜合醫院急診部求醫,2010和2011年回到醫院拍攝肺部X光後,放射科醫生發現黑影並注明要跟進,但院方卻沒安排醫生。

2011年尾,諾阿茲琳再度因呼吸困難和痰有血就診,被診所醫生轉介至醫院時,肺部腫瘤已擴張,被診斷二期肺癌。後來,癌症惡化至第四期,擴散至腦部,最終在2019年4月1日去世。

諾阿茲琳生前起訴樟宜綜合醫院疏忽,追討約675萬元賠償,敗訴後上訴得直,卻在法院下判約一個月後去世。

她去世後,家屬以遺産執行人的身份繼續打官司,索賠約1346萬元,院方則表示根據證據,賠償額應爲2萬零800元。高庭估算賠償額後,裁定醫院賠償32萬6620元和5.33%的利息以及支付10萬5000元的訴訟費。

家人認爲賠償太少,上訴到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發表書面判詞,允許訴方可獲得額外1萬6400元賠償,分別爲6000元失去結婚機會和1萬零400元交通費,至于其他索賠理由不夠充分,因此駁回其他申請。

根據判詞,諾阿茲琳曾于2013年和2014年,多次向當時的男友提起結婚的事宜,但男友工作不穩定,因此沒確切計劃。諾阿茲琳後來因院方的疏忽,導致肺癌惡化至第四期,無法避免死亡,因此失去結婚的可能。

此外,法官認爲沒證據顯示諾阿茲琳在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間,花了3萬7500元交通費,但按邏輯和常識,確實會有一些交通方面的開支,允許訴方可獲得1萬零400元的交通費。

樟宜綜合醫院因此得賠償共34萬3020元,另加1萬2890元雜項開支(disbursements)給訴方,以及原先被令支付10萬5000元的訟費。

相關文章:

  • 39歲「國民媳婦」劉濤愛生活愛家,活出精彩不老的「素食女神」
  • 近代五大家族--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孫中山、蔣介石
  • 車禍後長巴飄汽油味 獅城一家四口砸窗逃命
  • 字述一年 2017:青
  • 【政府津貼課程】近期開班糕點、面包、烘培、壽司課程等你來
  • 【近期開班】政府津貼課程 學做面包/學做壽司/學做娘惹菜/手機攝影
財經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