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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龍 報道
無論是公司股東或債權人,誰都不希望他們所投資或發放貸款的公司面臨破産或債務重組的局面。可是一旦這些情況發生時,誰也不想成爲最後一個索賠的人。
然而,當公司倒閉時,債務索賠的優先權應怎麽排列呢?
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倒閉,債權人按特定順序支付爲優先或有擔保債務(senior/secured debt)持有人,包括有擔保債券持有人。其次才是次級債務(junior/subordinated debt)持有人,他們通常是無擔保債權人。
優先或有擔保債務持有人首先得到償付,因爲他們的債券是有抵押品或合同擔保的,不過這類債券的利率通常較低。
無擔保債權人在有擔保債權人之後得到償付,因爲他們沒有得到公司的擔保。但無擔保債權人可在股東之前得到償付。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因此承擔更大的風險。
在次級債務之後,還有一批永久證券(Perpetual securities)持有人,他們在公司清盤時的索賠優先權又比無擔保債權人低。
永久證券可說是優先股和股票的混合産品,它每年固定派息,但可以延遲或中止支付而不造成違約。當公司表現好的時候,它無法從股價上漲中得益。
優先股股東擁有較高償還權
最後一級債權人被稱爲一般債權人,主要由股東組成,只有在其他所有債權人全部付清後,還有剩余的錢時,才能得到償付。
一般債權人又分爲持有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s)和普通股的債權人。
顧名思義,優先股優先于普通股獲得股息,在公司破産後也有優先償還權。
不過有得必有失,根據公司法令,股東在重大事項上擁有投票權,例如更改公司章程和股份。優先股是否擁有投票權,則取決于優先股的條款。事實上,優先股股東經常放棄投票權。
如果優先股股東被支付後沒有剩余資金,普通股股東將一無所獲。
當然,如果公司清盤資不抵債,即便永久證券或優先股持有人索賠時,較一般股東占優勢,他們也可能無法獲得任何補償。
今年8月,高庭批准司法管理人保華(Borrelli Walsh)對本地水務公司凱發(Hyflux)提出的清盤申請。
凱發的銀行債務約18億元;次級債務爲9億元,當中包括4億元的優先股和5億元的永久證券。另外還有2億6500萬元中期票據。
然而,凱發清盤脫售所有資産後的所得少于2億元,將不足以償還凱發的所有債務,而凱發優先股股東和永久證券持有人預計不會獲得任何現金補償。
上個月,代表保華出席大會的保國武(Cosimo Borrelli)召開一場線上大會,確定3萬4000名持有凱發永久證券和優先股的散戶將血本無歸,無法從公司清盤中得到任何賠償。
由此可見,任何投資産品,無論是它是否具備更優先索賠的特點,投資者首先不可忽略的還是所投資公司本身的風險,更別被公司品牌光芒所蒙蔽,産生了“這公司絕不會倒”的想法。
從普通市民的角度來理解常見的經濟和財經術語和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