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涉嫌無照提供彙款服務,其中五人的店開設在柏齡大廈內,他們彙款到緬甸並從中賺取傭金,有人在半年內非法彙款超過500萬新元。
被告維賈伊·庫馬爾(Vijay Kumar,49歲)、覺莫(Kyaw Moe,45歲)、提莉南(Thiri Naing,44歲)、烏素丁(U Sun Tint,65歲)、龐宏英(Thomas Pang Hong Ying,57歲)及蘇玉韋(Saw Yu Wai,47歲)被指在無執照的情況下提供跨境轉賬服務,因此被控上法庭。
根據控狀,其中五人在柏齡大廈(Peninsula Plaza)內經營店鋪,並提供非法彙款到緬甸的勾當,他們各面對一項無執照經營彙款生意,及一項無照提供支付服務的罪名。
覺莫被指從2012年開始犯案,其他被告則被指在2017年至2020年間經營非法彙款生意。去年1月至6月的半年間,五名被告彙款的款項介于1萬新元至500多萬新元,並從中抽取傭金。提莉南與烏素丁涉及彙款的款項最多,他們彙款514余萬新元到仰光,抽傭2萬6189新元。
被告蘇玉韋去年4月至6月之間與另一人泰倫(Htay Lwin)共謀無照提供跨境轉賬及外幣兌換服務,但控狀沒揭露更多詳情。
無照經營彙款生意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若無照提供支付服務的罪名成立,被告則可面臨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