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早前,有許多網友提問:“爲什麽打完第三針科興後,疫苗接種狀態有效期卻顯示到2月過期?”。對此,熱心網友“米夏”在《新加坡眼》APP上爲大家進行了科普,詳細爲大家介紹了疫苗接種狀態有效期的相關問題。
以下爲網友全文:
本文比較長,會討論到以下方面的信息:
- 疫苗各劑次之間的推薦和最短時間間隔 (包括單一疫苗和混打的各種情況)
-
如果冠病康複者在感染之前還沒有完成整個疫苗接種程序,後續應該怎麽辦?
- 對感染康複者來說,180天的豁免期是什麽意思?
今天樓主看到 “小白兔” 的求助帖子,標題是:“打完第三針科興,爲什麽提示有效期在二月?”。當下覺得很奇怪,點進去閱讀後發現,作者說(2021年)10月27日接種完科興第三針後,TraceTogether App原本一切正常,但今天(2022年1月3日)打開卻發現,疫苗接種狀態處突然開始顯示“有效期” —— 疫苗已接種的綠色狀態的有效期到2022年2月。原本沒有這樣的顯示,卻突然變成這樣,發生在誰身上估計都會很不解,于是作者就發了帖。評論中也有幾乎同樣情況。
借用小白兔的圖,疫苗狀態顯示爲這樣:
(圖源自@小白兔授權) 如果這個狀態一直延續下去不做任何處理的話,有效期一過,疫苗完全接種的狀態很可能就變無效了,到時可能對生活尤其是外出會造成相當的不便。 這是怎麽一回事呢? 樓主很好奇,當下心裏的兩個猜測是: 1)系統後台的單純技術性錯誤;2)系統後台的自動判斷條件設置的問題(可能跟政策有關)。 (疫苗接種狀態的判定,應該是MOH的相關系統後台自動來做的,根據診所上傳的疫苗接種時間和類別、以及後台設置的各種判定條件來自動進行判定。大部分情況下自動判定都應該沒問題,小部分情況如果出現判斷錯誤,受影響的用戶可以指出和提交問題,然後應該會交由人工進行核對和調整。) 如果是像2)中所述,跟政策有關的部分,那麽,有可能會是因爲什麽呢? 在討論中,根據@小白兔 和 @楓Wilson 提供的信息來看,這個問題跟疫苗混打應該無關(接種了三針科興和科興國藥混打都有出現這種情況)。 同時,也有其他評論表示,同樣三針滅活疫苗,自己的疫苗狀態沒有問題,一切正常。 這樣一來,樓主確實有些好奇。加上本地疫苗政策的各種細節規定確實時常有更新和變化,就趕緊去查了查現行的關于滅活疫苗、包括混打的相關政策說明。 結果發現,在疫苗接種差異化安全管理措施的文件中,有一些很詳細和細節的信息和規定。 (這個疫苗接種差異化安全管理措施系統,看上去很長一串字很複雜,其實就是一直以來我們用的,根據新冠疫苗接種狀態的不同,在不同的地方和環境下,對人們的活動進行不同的管理措施的系統。簡單來說,就是根據TraceTogether App裏面的疫苗狀態,來看人們能不能進商場、能不能進醫院、能不能參加各種活動、各種場所的限制,等等。) 相關規定其實一直在動態更新,2022年1月1日剛剛發布的最新一版的規定,大家可能在新聞上都有見到其中一些條款,比如對于感染後康複的人,疫苗狀態的豁免期由270天減少至180天。 而其實,規定當中還有一些信息,是新聞沒有很多報道的,大家也可能並不清楚。其中,跟TraceTogether App上顯示的疫苗狀態相關性比較強的,其實是關于“完全接種”狀態的認定。怎樣才算“完全接種”? 文件裏,MOH列出了9種受本地認可的疫苗。(都是MOH認證的,但其中大部分沒有納入新加坡的國家計劃,也就是說,個人可以打,打了之後也承認,只是費用要自負、副作用風險要自擔;相對的,納入了國家計劃的疫苗免費、並且國家承擔萬一有不良反應的後續治療等等。) 文件裏也說明了對于每一種疫苗,分別完成怎樣的程序才算是被真正認可成“完全接種”(“完全接種”的意思,目前指的是完成第一輪主要接種程序,不包括加強針 — 加強針是第一輪接種完全完成之後、再額外進行的第二輪接種)。 文件截圖如下:
- 輝瑞:2針。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推薦21天,最少間隔17天。全部完成之後過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
- 莫德納:2針。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推薦28天,最少間隔24天。全部完成之後過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
- 國藥:3針。推薦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21天,第二針第三針間隔90天。最短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最少間隔17天,第二針第三針最少間隔86天。第二針打完後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但是這時只是暫時狀態,只有120天的有效期,從第二針接種當天開始算)。第三針打完後,不需要等待,會立刻顯示爲正常的完全接種狀態。
- 科興:3針。推薦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28天,第二針第三針間隔90天;最少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最少間隔13天,第二針第三針最少間隔86天。第二針打完後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但是暫時狀態,只有120天的有效期,從第二針接種當天開始算)。第三針打完後,不需要等待,會立刻顯示爲正常的完全接種狀態。
看到這裏,大家是不是會想:原來時間間隔其實是有詳細規定的。原來各個劑次之間,其實是有最短的時間間隔的規定的。其實這一點,從科學角度來說非常自然,人體需要時間對疫苗産生反應,而想要最後達到多劑次疫苗的比較好的效果,就需要在中間留出身體的反應時間。 如果混打疫苗,時間間隔要怎麽算呢? 這個就比上面還要複雜一些了。樓主盡可能寫清楚一些吧。先上一張截圖:



這是怎麽回事呢? 首先,這位朋友還沒有完成滅活疫苗三針的要求,所以疫苗狀態顯示的是臨時性的,有一個有效期。 可臨時的有效期不是從第二針開始算120天麽?爲什麽會是22年2月? 這是因爲這位朋友在10月27日確診了新冠,因此,疫苗狀態看起來是從確診日開始計算的120天。 後續要怎麽辦? 參照疫苗、確診、以及上文所列出的對于新冠康複者來說的各種疫苗情況,這裏應該適用的是 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其他或者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滅活 這兩種序列中的任何一種。 也就是說,確診之後滿28天,打滅活疫苗或者其他疫苗都可以,按照推薦的時間間隔完成這整個程序之後,疫苗狀態應該就會變成不帶有效期的正常綠色狀態。 下面,樓主回到@小白兔的帖子,試著腦洞一下,如果說疫苗接種狀態突然更改並不是因爲系統的技術性錯誤,有可能是怎麽回事。 就帖文和評論中有提供比較詳細的疫苗記錄來看:
- 情況1:
兩針科興 一針國藥,第二針8月4日,第三針10月14日 — 疫苗狀態從正常突然變成臨時的、有效期到2022年2月11日(也就是第三針之後120天)
- 情況2:
三針科興, 第二針7月21日,第三針10月14日 — 疫苗狀態突然變成已過期、有效期顯示爲2021年11月18日(第二針之後120天)。
- 情況3:
三針科興,第二針7月30日,第三針12月6日 — 疫苗狀態正常
- 情況4:
三針科興,第二針7月19日, 第三針11月11日 — 疫苗狀態正常 樓主根據查到的文件細節加上上面非常有限的幾個記錄開腦洞推測(僅屬于個人腦洞而已,一切以最後官方回複爲准): 首先,根據上面提到的MOH文件中的腳注可以看出,MOH判斷一個人的疫苗接種狀態是否是”完全接種“,是會考慮每一針之間的時間間隔的。(理論上,疫苗各劑次之間的確是有一定的時間間隔要求,來盡可能最大化地發揮疫苗的作用,因爲身體對于疫苗的反應需要時間。) 因此,MOH的系統後台自動判定疫苗狀態的部分,應該也是有考慮進去這一點。並且,這一點也是可以變化,有可能之前是最短間隔就可以,過一段時間可能改成要按照推薦間隔,等等。(這些後台的更改,我們當然是不知道的。) 其次,上面列出的這很有限的4個情況裏,在前2個疫苗狀態突然改變的例子當中,第二針和第三針的時間間隔都相對比較短。樓主算了一下,都沒有達到86天的最短間隔。 而與此同時,其他兩個疫苗狀態正常的例子中,第二針第三針的時間間隔相對都比較長,都達到和超過了90天的推薦間隔。 那麽,樓主個人開腦洞推測,是不是有可能是由于第二第三針時間間隔的問題,導致系統後台判定狀態改變。 那爲什麽之前是正常的呢? 額,這就真的得要等MOH的解釋了。比如,是否因爲1月1日更新了規定?或者是後台在新規則出來的情況下也作了新的調整?這些信息我們都不知道,所以,還是等看看MOH後續是怎麽處理或者解釋這個事情的吧。 最後,補充一點點關于康複後180天豁免期的事情。 政府的說明:
(圖源自:https://www.gov.sg/article/updates-to-safe-management-measures-from-1-jan-2022) 康複後的豁免期到底是什麽東東? 這其實是對于在感染新冠之前還沒有完成首輪接種程序的人而言的(再次說明:mRNA需要打兩針才算完成,滅活疫苗需要打三針才算完成)。 這部分人群,他們因爲還沒有完成首輪接種程序,所以疫苗狀態還不是真正的完全接種。(有可能是”正在接種“,”未接種“,或者已經打過兩針滅活疫苗的話是一個臨時120天的“完成接種”狀態。) 他們在感染和治療期間,以及康複之後一段時間內,由于身體狀況還不是很好,是不推薦同時打疫苗的。– 這也是爲什麽上文中有要求必須要確診後至少28天才可以去打疫苗。 具體要等多久,需要根據每個人自己的身體情況來定。有些人恢複的快一些,確診後28天一到就可以去打了;有些人慢一些需要久一點,那就必須要等久一些、等身體更好一些才能繼續去完成疫苗程序。 注意,在這期間,盡管感染過並康複了,身體裏面應該是有了抗體,可他們的疫苗狀態,一直始終都是”沒有完全接種”的狀態。– 這會對他們日常的出行,包括上班上學等等,造成很大的不便。基本上大多數地方都不可以進。 因此,MOH就給了一個180天的豁免期,從確診日開始算。在這段時間內,如果康複了可以出門了,即使疫苗狀態顯示的是”沒有完全接種”甚至是”未接種”等等,也不必受到各種疫苗差異化管理措施的限制,可以和別人一樣進出公共場所、上班上學購物等等。 所以,豁免期和疫苗接種狀態上面的“過期日”不是一個概念。前者不會顯示在疫苗接種狀態上,而後者,通常是由于接種了兩針滅活疫苗但還沒打第三針的緣故。 那麽,怎麽使用這個豁免期呢?或者說,在豁免期內進入公共場所,要怎麽讓人知道自己是可以進的呢? — 給在場的工作人員看康複出院證明(上面有日期,可以拍張照或者掃描一份存在手機裏。) 與此同時,在這180天內,應該盡快去完成首輪接種程序,這樣在180天結束之後就可以正常使用TraceTogether出示疫苗記錄,以免耽誤出行。 (圖文來自新加坡眼APP網友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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